博士独自一人提着药箱去给维麦德上校看病,身边没有了护士冬娅,感觉有一种莫名的淡淡的失落。
这姑娘现在去哪儿?
她是不是在执行另一项惊险任务?
但愿一切平安……
来到小学校,他给维麦德上校用了一些磺胺,然后有意无意地把几张图片拿在手里摆弄。
这是人体皮肤的彩图。
维麦德看见了这些色彩艳丽的图片,登时眼前一亮。
因为特殊的“嗜好”,维麦德对于皮肤有一种超强的敏感,他象苍蝇闻见了大粪味儿一样,立刻就被吸引住了。
博士解释道:“这是我医学院的老同学,让我跟他探讨皮肤科有问题,说实在话,我对皮肤科不怎么感兴趣。那太枯燥了。”
“不,医生,”维麦德饶有兴趣地说:“我不同意你的看法,皮肤科是最意思的,它凝聚了医学的精华。”
博士装作惊讶地问:“先生,您原来是医学内行?”
维麦德说:“不,我只对皮肤感兴趣,尤其是人体皮肤。”
博士心里骂道:“屁话,皮肤科研究的就是人体皮肤,研究其他动物皮肤的那是兽医。”
他把那几张图片拿给维麦德。
维麦德看得津津有味,“您看,这一块皮肤最光洁,最柔软,我敢肯定,这一张是男性的,这一张是女性的,相对来说,女性腿上股骨中间这一块,质量最好,如果剔下来……”
博士听得一阵恶心。
同时脊背发凉。
你奶奶的,剔下来,把人股骨上的皮肤剔下来……也就你这种丧尽天良的禽兽能干出这种事来!看他兴趣盎然的模样,奶奶的,分明就是一副野狼模样。
我在跟一头恶狼探讨问题。
博士简直后悔刚才给他用磺胺了。(磺胺是治疗伤后感染的有效药物,博士是和冬娅学到的。他怕把维麦德快速治死,所以用了正确的药物。)
“先生,我有个建议,”博士说道:“您和我的同学深入探讨一下,怎么样?说实话,我懒得对没兴趣的东西发表意见。”
“好的,”维麦德竟然一口答应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