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下一秒。
沈轻言转头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艹!”邵煜深:“这种话你为什么要考虑这么久?”
沈轻言说道:“我在想刚刚那个人。”
邵煜深:“刚才那个狙击手?那人好像没死啊。”
“我知道。”
沈轻言点点头,说道:“一般杀手,在任务成功或失败之后,会立马把自己的狙击枪炸掉,但他却想着带走。”
要知道,逃跑的时候,带着枪和不带枪完全是两码事。
带着枪、尤其还是带着一把长狙,想要逃脱非常难。
但狙击枪这种武器,并没有被广泛使用,而且造价较高,留下枪之后,容易被人查到身份。
所以大部分杀手才会选择执行完任务之后,把枪炸掉。
话音一落,邵煜深看向车后座那把狙击枪,抿着唇沉默了片刻。
“沈小二,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是说有可能哈,因为这支枪太贵了,那个狙击手太穷,所以他才想要带走?”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用得起一次性的狙击枪。
这种东西,就算是一次性使用,性能上也不能有丝毫马虎。
沈轻言也顺着邵煜深的目光,转头看了一眼。
“不是很贵,这个型号的狙击枪不是很常见,但我听别人说过,这支枪刚问世的时候,售价是九万美金左右。”
邵煜深:“大哥!那是一九八二年啊!!!”
沈轻言:“一九八二年,然后呢?”
“一九八二年的九万美金!”
“不是很贵啊,我说的有问题吗?”
邵煜深:“……”
两人一路开车回去。
回到酒店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
沈轻言把车停在酒店楼下,却并没有下车,而是一瞬不瞬的看着邵煜深。
过了许久,才笑了笑。
“邵煜深,好玩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