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看周围群众们热切的目光,竟也不似以往那般惧怕中隐藏着厌恶。
尤其是当沈墨从怀里拿出银子,照价赔偿了大鱼和被弄坏的渔网之后。
群众们更是欢呼出声,看向他俩的眼光更加亲切了。
一个流着鼻涕的小孩拉着他娘,“娘,我长大了也要当捕快!”
小孩的娘笑着摸了摸娃娃的脑袋,还点了点头。
这一幕差点让季捕快瞪碎牛眼!
放在以前,如果有小孩子说这种话,家里的长辈一定是怒目相向,外加回去后施以一顿暴揍。
捕快在古代属于贱业,除了缉案追凶,还负责为官府向百姓们催租收粮、抓壮丁什么的。
再加上捕快们迫于生计弄出的那些灰色手段,所以捕快在百姓心里非常不受待见。
今天他们看到捕快当场退还失物给苦主,简直比看到日头打西边出来还稀罕。
……
罪犯被扭送到衙门的时候,脸上的鱼鳞印记仍旧清晰可辨。
把卢县令吓了一大跳,还以为捕快们抓回来个妖怪呢。
“呔!何方妖孽?”
快手急忙解释说:“不是妖孽,是沈墨抓到的贼犯。”
然后他将事件从头到尾的一说。
卢月惊疑道:“又是沈墨,这小子属猫的吗?”
撒出去那么多捕快,沈墨是第一个抓到贼犯的。
只可惜身子骨太弱了,要不是季捕快从旁协助,险些伤了性命。
卢月当即派人通知徐旺,再调遣一个得力的捕快守在沈墨身边,可别叫这么能抓贼的手下出了事故。
由于长江水畔鱼龙混杂,这些不法贼犯甚至形成了帮派。
往往逮住一个,就能顺藤摸瓜查出来一大堆。
卢县令此时斗志正盛,立即对贼犯进行了审问。
那贼犯被沈墨一脚踢的几欲昏厥,哪里还能受得了板子。
没等衙役们扒他裤子,他就先招了。
他诨名孟小乙,是从辽东一带过来的。
起初是来此地做买卖,但是他有赌瘾,本钱全输没了。
还在赌场里认识了一些在江上混饭吃的偷儿。
在那些狐朋狗友的怂恿下,加入了一个叫“浪里淘金”的小帮会。
里面全都是靠偷东西混饭吃的盗贼。
他们分工明确,有人负责踩盘子(事先侦察要偷的目标),有人负责望风(警戒),有人负责动手,有人负责销赃。
由于孟小乙有些功夫底子,帮会里就安排他来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