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声音犹如神明。
当话音落下的刹那。
黑暗森林之中,原本死寂一片,夜色像密不透风的巨网,将所有人死死罩住。
十二位选手围坐在圆桌旁,耳边只有枝叶摩擦声隐隐传来,连伴着摇曳烛火在这死寂中奋力挣扎。
忽然,浓稠如墨的迷雾汹涌澎湃,席卷而至!
微弱烛火瞬间便被扑灭。
众人的身形皆被吞没。
当雾霾散去,场上的十二人中,诡异地多出了两个。
所有人皆被一袭血色袍子笼罩,不论是面部还是身形,全然隐匿起来。
十四人围坐在桌旁。
所有号码皆被雾霭遮盖,令人无法知晓每一个号码所对应的选手。
王长生看了眼自己面前的号码牌。
“居然还是7号??”
所有人都调整了一次排序,这是必然的,只是没想到,他最后还是被排在了7号位。
“还以为能换个位置坐一坐,结果还是被安排在了这个位置上。”
在法官还未出言之前,他不由思考起这个板型的相关信息。
这个板子非常之特殊,特殊到最后连所有选手的面目都被笼罩,任何人都无法知晓其他玩家的,真正意义上的具体身份。
因为不说游戏里的身份,就连现实里的身份,也被遮挡,无法判断。
“仍旧是十二人的对决,但似乎曼妙姐的说法没错,现在的板型已经开始逐渐特殊化了,等到下一个赛程,恐怕真的要进行超级大混战。”
王长生想到昨天晚上休息时,黄曼妙向他透露的信息。
这还只是多了两个虚拟人,本质上虽然看起来有十四人,但其实只有十二人。
不过之后的赛程恐怕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十四人,十六人,十八人甚至二十多人!
只是具体怎么样,还得看赛委会如何安排。
说回这个板型。
十二人的对决,神职只有三张,平民有四张,狼人有三张,第三方甚至还有两人。
这不是单纯意义上的三方决斗。
因为第三方从始至终就只有两票,只不过第三方的技能非常夸张。
又可以杀人,又可以将所杀的人变为魔神使,还可以直接夺舍其他底牌,操控其他底牌的技能。
然而狼人阵营只存在一张狼王能够发动技能。
以及好人阵营,女巫被光明使替换,毒药没有了。
反倒是多了一个可以自救的光明使。
强度并不高。
如果不是地狱恶魔阵营只有两张牌,无论如何投票,也只有两张票。
第三方反而更容易取得胜利。
“但我的底牌竟然只是一张该死的小狼……”
王长生在心中沉沉一叹。
这么多特殊的底牌,他却只抽到了一张狼人牌。
不管是天魔还是地魔,都没他的份。
但好在他也没成为好人中的平民或者预言家。
只不过这样一来,作为狼人阵营的一员,他们狼队只有三张牌,却要把其余的九张牌全部击杀,属实不易。
但不论如何,借助夜间面盔上的大洞,他起码能占据视角上的绝对优势。
天魔和地魔的技能虽然夸张。
一个可以直接夺舍死掉的玩家,拥有对方的技能,如果夺舍到死掉的狼人,甚至还能直接操控对方,独自睁眼,开出一刀。
一个则可以在自己的魔神使第一次死亡,以及全部死亡时,直接杀掉一名玩家,将其转化为自己的魔神使。
这就有点太夸张了。
但为了限制天魔和地魔,他们也无法在夜间见面。
除非地魔出局,而天魔将地魔夺舍。
这会导致地魔复活,也就等于让地狱恶魔阵营多一轮抗推的轮次。
并且地魔会和因为他死亡而一同死亡的魔神使一起复活。
那么只要地魔使用替死术,就能与其中一个魔神使替换位置。
或者干脆不用技能,外置位的底牌也会考虑他有没有使用过技能,从而试图将另一张魔神使放逐。
“真是可惜,只能看地狱恶魔阵营操作了。”
王长生嘴角勾起笑意,然而他的表情却被一副诡异面具完全遮挡。
头顶上的血色兜帽也是严严实实地将他的身形笼罩,更加不必担心会被外置位的底牌察觉到任何面部上的表情变化。
“这个板子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不必维持面部表情了。”
王长生心中呵呵一笑。
事实上,在这个板子里。
他拿到能够直接开刀,以最直接的手段击杀外置位底牌的狼人,其实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因为外置位的底牌,不管是好人阵营的摄梦人也好,还是第三方阵营的天魔与地魔也罢。
他们想要杀人,都有着前提条件,然而狼人杀人却不需要。
因此结合他能够直接看到外置位的底牌身份,包括其余所有人的夜间行动轨迹。
理论上他能够直接先将天魔击杀。
随后让地魔跟好人们厮杀起来。
这样一来,解决掉全部神职后,再把地魔本体击杀,游戏将直接结束!
因此看起来这个板型似乎非常复杂。
实际上在他拿到狼人的那一刻,就变得简单了起来。
【天黑请闭眼】
法官充斥磁性的声音响起。
血月逐渐高升。
浓稠如血浆的猩红光芒撕开夜幕,泼洒在这座森林之上。
诡谲的月光透过茂密枝叶,落下斑驳陆离的光影,像是一只只张牙舞爪的兽,要将所有人吞入巨口之中。
紧张而刺激的音乐声响起,带着死寂与压抑。
夜枭凄厉鸣叫,寒风在林间穿梭,摩挲着腐朽枝干。
阴森曲调回荡。
【天魔请睁眼】
“请选择你要夺舍的目标。”
王长生透过面盔上的大洞,缓缓将视线投落在睁开眼的3号身上。
他也不知道这家伙是哪个战队的谁。
不过他只需要清楚地知道自己今天晚上应该去砍谁便是。
显然,他现在已经有了要击杀的对象。
3号睁开眼后,略微犹豫片刻,向法官摆了摆手。
他底牌虽然是天魔,但他全局只有一次夺舍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