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这名字,怎么这么熟悉?

马凡今天又是苦逼的值班员的一天。不过今天全国倒是很好啊,水静鹅飞的。其实值班员最喜欢的就是金秋十月,没风没雨没下雪,哪哪都是CAVOK。爽啊。

马凡正跟指挥席的聊天抽烟呢,手机上转过来一个投诉邮件,马凡一看:“得,你们指挥席又给我找事儿了。”

投诉的内容其实很简单。就是因为航班超售了,旅客到机场到的比较晚,又没有提前在手机上值机,所以造成了实际超售。按理来说这种超售十班有九班都不会造成实超。因为这些no show率都是这么多年的大数据统计出来的,准的一批,但是总归是有特例。今儿不就是一个特例么。(超售的概念在前面已经讲过了哈,有需要复习的去82章复习哈)

“旅客舒欢表示自己购买了精卫6998次航班,在到达机场后被告知航班满员无法登机。旅客有急事需前往目的地,呼叫中心已提出解决方案,包括改签、安排食宿等,旅客拒不接受。并表示自己是律师,航空公司这样做已经违反了合同法,要求给予解释,如不合理将考虑发函起诉。”

“卧槽?玩这么大?没见过谁实超了敢这么刚的啊。”

马凡按照很正常的流程给呼叫中心答复:“航班超售确为我司责任,告知旅客可给予免费改签至最近航班,赔付标准可依照指挥席标准答复,如旅客不接受,则可告知旅客可转签至与我司有签转协议的航空公司,如旅客仍不接受可提出全额退票并由旅客自行购买其他航空公司同等舱位的客票,差价由我司报销。费用列支不正常航班处理费用。”

给呼叫中心答复的很硬气,但是实际上马凡心里比谁都清楚,这事儿,完全不占理,确确实实你航空公司就是违规了,说违反合同法倒也是过得去。没办法,收益为王啊。我不能是眼看着no show两个座位空着啊。赌就赌呗,谁打麻将还没个输赢了。

“叮咚。”

“旅客不接受我司任何方案,表示就要坐本趟航班出行,但现在航班已经起飞,自己的事情已经耽误了。旅客称在现场已经开始拟写律师函准备发往我司。”

“我尼玛。。这律师来真的啊。我看看今儿法务谁值班?”

“喂,马姐,有个投诉,我邮件转给你了,你看看,这事儿好像闹大了。”

“嗨,律师函嘛,多大的事儿,稳住了,咱公司一个月收到的律师函没有50也有20个,怕啥的,虱子多了不要,函多了不愁,让他发,反正走不了的是他,你给了解决方案了么?”

“我给了啊,旅客不接受,在现场写函件盖章呢。”

“给了就行,问题不大啊。淡定。”

“叮~”

“旅客雷文表示自己购买了精卫6998次航班,在到达机场后被告知航班满员无法登机。旅客有急事需前往目的地,呼叫中心已提出解决方案,包括改签、安排食宿等,旅客拒不接受。并表示自己是记者,航空公司这样做有悖公平精神及契约精神,旅客要得到合理答复,否则将会选择曝光。”

“今儿是捅了马蜂窝了么。。一个律师一个记者。。。这俩别是一对吧。”

“依照前述邮件答复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