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压满了八发子弹的弹夹,将弹夹在枪身上磕一磕,让八发子弹磕实,然后将弹夹塞进枪机里。M1步枪虽然火力凶猛,但是这个漏弹夹却并不怎么好用,如果子弹不压实,很容易导致上弹困难。
所以我们也经常能够见到,在战场上,使用M1步枪的美国兵,会在上弹之前,将弹夹在钢盔上敲一敲。我没有钢盔,就在枪托上敲。
钢盔是好东西,关键时刻能保命。但是对于轻装战斗的志愿军来说,却并不是最重要的必需品。
尤其是以前运动战的时候,经常需要带着几天的粮弹,长途行军,穿山越林。那一路上可能七八天都再接不到任何补给和物资,只能靠自己背着的这么些东西坚持。一顶钢盔三斤多,戴了钢盔就意味着少携带三斤的口粮。三斤的口粮,省着点能吃三天!别人靠着自己背的口粮能打五天,最多坚持到七天,但你带了钢盔就只能打三天,最多不过五天。
我们毕竟不是美军,有大量卡车和装甲车帮着负重和行军。志愿军部队的长途行军,一走可能就是上百公里,一打穿插可能连续作战七八天,二百多公里。那每一两的负重都是需要精打细算的!背了钢盔就少背口粮,得饿死。
更何况,钢盔也仅仅只能挡住一些榴弹和失去威力的破片,根本你挡不住子弹的直接射击。哪怕是美军的手枪,都能在几十米外打穿钢盔。所以战场上出现很尴尬的情况是,钢盔能挡住的玩意儿基本不致命,而致命的钢盔也挡不住。
而且,钢盔在月光下会反光,夜袭敌人阵地的时候会暴露位置,也会发出不必要的声响。所以很多部队的战士,即便是允许,也不喜欢戴钢盔。
也正是这些原因,运动战阶段,志愿军部队很少大量携带钢盔、大口径火炮之类的‘累赘’。反倒是铁原之后,南北双方的战线趋于平稳。前沿部队这才陆陆续续有一些带上了缴获的美制钢盔,但也只是少数,一些后勤的部队装备了一些以前缴获国军的或者日军的钢盔。
推上子弹,头微微倾斜,脸就已经贴在了枪托上。
深呼吸,眼睛里只剩下觇孔、准星和靶心。
我开始调整呼吸,生理的抖动开始变得微乎其微。呼吸逐渐变得平静和缓慢,很快我就找到了呼吸的节奏。
周围静了下来,体内好像有种什么情绪,开始变得暗流涌动。这是一种平静心态中的兴奋,是的,我开始兴奋。
手指在扳机上微微用力下压,我喜欢这种感觉,这好像变成了一种融进血液里的本能。这是一种当汽车兵无论如何也感受不到的兴奋和熟悉感。
我想,我是热爱战斗的!
不知怎么的,此时此刻,闭上眼睛,眼前却突然看到了以前的那些战友们。
自己腿上受了伤,却想着帮我们引开敌人追兵的小吴;会说美国话,被师里调走,可最后却又选择回到三班的李潇;冻得牙齿直打哆嗦,还对连里秘事如数家珍的南方兵蔡宁;人熊一般,机枪却打得极为精细的赵德树;被燃烧弹烧成火人,在地上打滚的胖子王志;平时不怎么跟我们说话,但总能在关键时候拿出罐头的崔岩;任劳任怨,存在感最低的张茂才;对外抠门,对连里战士却极好的连长;投弹能玩出花,却总是贪吃的李建坤;手稳心更稳的枪王,我的师傅;还有总是一副生人勿进、凶巴巴的面孔,但是对班里战士却好到无微不至的班长。
我睁开眼睛,平静的眼睛里多了一种神采。
我开枪!
半自动的M1加兰德步枪本就是为了火力而生,在远距离的精度表现上没有M1903春田步枪好,但是那也是在四五百米的距离之外!
而在现在一百多米和三百米的距离,熟练的射手实际使用起来,区别并不会很大。
并且美军装备的这两种步枪,子弹都是通用的,所以弹道的表现非常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