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的棉袄别用藏青色做,用那块暗红色的做,暗红色穿着好看。】
本来30多岁不算老,可是在这个年代,却已经不适合穿鲜艳的颜色,他其实想给娘选桃红色的,不过这个暗红色也挺漂亮的,而且还比较耐脏,棉服不是外套,不能经常洗。
周顺马上就看见了那块暗红色的棉布,用手摸了摸,问张苗苗,“苗苗姐,用这块布给我娘做棉袄好看吗?”
“还不错,姑姑应该喜欢。”苗苗点了点头。
冯玉琴哈哈一笑,“你小子眼光还不错,你说说我挑的碎花布料好不好看?”
周顺轻咳两声,小腰板挺的笔直,人五人六的道:“姐姐的眼光也好,这碎花布料穿在姐姐身上,肯定跟天仙一样。”
冯玉琴被他的话哄得心花怒放,笑眼弯弯,“哟哟,还说小四是小人精,我看你也是个人精,小嘴跟抹了蜜一样,说话真好听。”
周顺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我说的是实话,姐姐是真的漂亮,和我苗苗姐一样漂亮。”
这时候,周武也过来了。
他虽然很喜欢那把匕首,可是他也知道不能把钱花在这种不实用的东西上面,自己上学已经花了很多钱,又不能帮家里挣工分,哪里还能乱花钱?
只有周文还站在那个摊子之前,目光一直盯着里面的商品看。
摊主很有耐性,知道这是一个有钱的主,5毛钱买一个拨浪鼓眼皮都没眨一下,接下来肯定还能够做成一笔生意。
他马上把那把匕首拿出来,放在手掌上拍了拍,笑道:“这把匕首是我从别人那里买过来的,刀口锋利的很,而且看上去有些年份,你如果买下来绝对亏不了。”
“多少钱?”
周文问道。
他看出二弟和三弟都很喜欢这把匕首,如果不贵的话,他愿意买下来送给他们。
“不贵,不贵就两块钱。”摊主轻描淡写的说道。
两块钱还不贵?
周文满头黑线,表情犹豫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