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丁白的意思,戈麦斯和其他两名助手已经成了尸体。
张同有着军人固执的思维。
丁白觉得可笑至极。
不杀俘虏!
你张同死板的遵守这种可笑规则。
岛国人遵守吗?
犹撒人遵守吗?
答案明摆在那里,不然王守清他们怎么会牺牲。
他不想当队员的面,让张同下不来台。
戈麦斯一条腿断了,第二天前往寻找遗迹时,大大拖延了行军速度。
这让队员们有了怨言。
虽不敢当张同面发牢骚,背后难免向其他队员抱怨。
晚上扎营的时候,张同找到丁白。
“我没杀俘虏,你是不是也觉得有点妇人之仁?”
丁白摆弄着手里烤得吱吱冒油的肉串,笑而不语。
因为有戈麦斯拖后腿,一天行军下来,他们才走出不到五十千米,没猎杀到一头灵兽,今晚这点烤肉,也是两名队员趁扎营时捕获的一窝竹鼠。
“你真这么认为?”张同又问。
丁白被追问得无奈,只能委婉回答:“我不知道张中校过往经历,无权议论你的原则。”
张同顿时语塞,怔了半天,幽幽叹出一口长气,喃喃低语:
“连你也这么认为,看来我真是顽固不化了。”
丁白微笑,忍不住劝道:“张中校也没必要妄自菲薄,有原则是好事,不过,有时候得分场合。”
张同翻了个白眼,“你不是在他们身上做了手脚。”
丁白不得不佩服这位世家传人眼光毒辣。
他在三名俘虏身上种气针的动作极小,就连当事本人也无法察觉,结果还是被张同看得一清二楚。
“你坚持不杀战俘,我当然得预防不测。”
张同忽然起身,去自己的军用背包那里翻出一只军用水壶,又坐了回来,打开壶盖,一股浓烈的药酒味直窜鼻端。
他倒满一杯在丁白面前晃了晃,“整点。”
丁白闻出药酒里面有红花、熊胆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