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相距极近,一呼一吸间的热气能传到彼此脸上,燥成云霞,像手中的玫瑰花一样红。
“第一次见到你,是在学校的图书馆,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你是风云人物。只是觉得,这个姑娘安静,又特别好看。”
“后来在网上逛论坛,才发现有人弄了个排行榜,看到你在榜首,我还开心来着呢。原来大家的审美和我一样。”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校庆那次,你知道么?节目无聊到当场想走,却被那首歌强行按住,居然看完了全程。”
“说实话,青芒第一次带我认识你的时候,我特别紧张,这么好看的姑娘,竟然能成为朋友。”
“当我妈跟我说有个会住在同一屋檐下的‘邻居’时,我没什么期待感,直到知道那个人是你,于是每天都有期待了。”
“我期待你会如何跟我说话,期待能不能听到隔壁传来歌声,期待你怎么跟别人说我们之间的关系,像是进入了新世界,对一切充满憧憬。”
“无论在别人眼里,我们是什么样子的,在我眼里,我们更像是邻居。”
“因为这份念头,在觉醒以后,我认识了绯月,不知为何,她总给我熟悉的感觉,明明没怎么见过,你还用的伪声,但我总觉得,我和她非常亲近。”
“原来她就是你,在我身边的,救过我的、我想守护的始终是一个人,我不习惯西餐,可阿特沃尔的那顿饭,我一辈子也不可能忘掉。”
“这些天以来,我思考了很多,关于家庭,关于未来,关于和你的未来,我不想等下去。我从小到大没喜欢过人,你是第一个,也只会是唯一一个,所以,我们在一起好吗?”
池陆终于停下了,他身体前倾,将额头靠在她的额头上,眼睛几乎贴在一起。
“好呀。”
短短两个字,对于池陆来说,比他一大堆的话还要有用。
好呀,这意味着,原本拼凑在一起的陌路邻居,在此刻,成为生命中只有彼此的恋人。
清兰之香近在咫尺,寒风掠过又急匆匆离去,可以确定的是,他们脸上的红润与天气无关。
本就相近的瞳孔在此时闭上,两瓣蝉翼褪去,任由黄雀的尖喙啄开,像是一次狩猎,狡猾的猎手得偿所愿。
捕食持续了很久,池陆感觉才下肚的红薯又翻涌出来,充斥整个味蕾,还有淡淡的奶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