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
阴暗潮湿的夜色下,一记闪电划破了乌云,将伸手不见指的杂物间照亮。
林墨蜷缩在角落的一处干草上面瑟瑟发抖,细看之下,手脚都带着镣铐。
镣铐位置因摩擦脱皮而正在冒血化脓。
“咳咳咳!”
林墨不住咳嗽,紧紧的抱着身躯,似乎想要抵御寒冷。
“呵,还活着呢?”
就在这时,林墨被人一脚踹在身上。
江梦蝶一手捏着鼻子,另一只手手里端着一碗泔水走了进来,满脸厌恶跟嫌弃。
“咳咳!”
林墨咳嗽剧烈,似乎时被什么刺激,宛若发狂的猛兽,“江梦蝶,你这个贱人,曹尼玛!!”
“我要杀了你!”
嘭!
下一刻,十厘米的高跟鞋,狠狠踢在了林墨的嘴角,林墨的一颗我虎牙直接断裂。
“杀我?现在你有这个本事吗?”
“废物一个!”江梦蝶将泔水顺着林墨头顶淋下,讥讽道,“吃我家的住我家的,狗都知道对主人摇尾巴,可你连狗都不如!”
“这泔水好吃吗?”
“好吃,本小姐可以再赏你一点。”
“江梦蝶!!”尽管林墨杀意滔天,但被囚禁这些日子他根本无力反抗,只能靠怒吼发泄心中恨意,“你们母女都该死!”
“早知如此,当初就让你们死在海上”
“若有一天我林墨必要你们付出代价,让你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林墨一家本是临江鼎鼎有名的商人,全家游艇出海钓鱼时,救下了因偷渡翻船,飘在海上苦苦挣扎的江梦蝶母女三人。
林墨的爸妈将她们安顿在了林家庄园,在日常接触当中,逐渐发现了江梦蝶江骨凤那惊人的商业头脑,以及敏锐的商业嗅觉。
林爸随即安排她们进入自家公司,江骨凤更是被委以重任,成为了林氏集团的职业经理人。
林氏集团的业务确实在短时间内迎来了爆发,一切都欣欣向荣的时候,林墨的爸妈却意外因车祸去世了,
江骨凤迅速控制了林氏集团,并囚禁了林墨,更是因为江梦蝶姐姐江梦华骨髓感染,强行便取了他的骨髓移植给江梦华。
孱弱的身体,还日日遭受江梦蝶一家的摧残,为保江家,将林墨锁在潮湿的杂物间,就是想让林墨病死。
看着眼前娇小可人,一脸纯良无害的江梦蝶,眼中那低俗轻浮的神色让林墨怒气上涌,致使被镣铐锁住的手脚出更加汩汩冒出鲜血。
“你家?呵呵呵……现在这里姓江,你不过是我江家圈养的一条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