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实下意识的答:“对啊,铅球多好看,又大又白又Q弹……”
循声望去,发现跟他说话的、是个都市丽人风装扮的女人。
约莫二十五六的年纪,高端职场女性最青睐的黑色铅笔裙,艰难包裹住她窈窕玲珑的身段,搭配一件看不到logo的精致白色衬衫。
有些偏男性化的装扮,很好中和掉了她天生自带的狐媚气质。
让她整个人看起来,又美又飒,自信迷人。
右手腕是一块百达翡丽的腕表,看不出具体款型,但肯定不是入门级别。
左手腕则戴着一只行家一眼就看得出来、价值连城的翡翠镯子。
从种种细节都可以推断,她家室非常不错。
便是不如虞白薇这样的豪门真公主,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铅球多好看,又打又白又Q弹。”
对于程实的答案,女子显然有些懵。
铅球确实很大,但它不是黢黑的么,也跟Q弹扯不上关系啊。
二十五六岁的女子,终究不是什么懵懂的小女生,愣了一会儿后,也就反应过来了。
程实的确是在看球,但他看得肯定不是铅球。
她哭笑不得,嗔了某人一眼,珠玉一般、蹦出了两个字儿:“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