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万,这是我接的最大的单子!之前还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我可是把家底都带出来了。今天一看,原来就是个少年郎!”
男子虽然蒙着脸,可却能从语气中听出不屑:“这不是跟捡钱一样吗?我现在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搞错人了!”
男子叫王天红,是一名亡命之徒。
这辈子别的不干,就干杀人越货的营生。刚接到这单买卖时,他还以为是个什么了不起的人物。
毕竟出价五千万,这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待遇。
甚至他把之前那些会功夫的弟兄们全部集合起来,准备一同干票大的!
可哪知道一路潜伏到五江省后,才发现目标竟然是个少年。
甚至还不是什么超级富二代,就是个上门女婿。
王天红是既高兴又遗憾。
高兴的事,这差事跟捡钱差不多。遗憾的是,自己兄弟几个准备大展拳脚,最后却无处发力。
“等我拿了你的脑袋,换了钱以后,七月十五也会给你烧点纸。”
王天红将三棱军刺在身上擦了擦,露出闪亮的寒芒。
“五千万,很多吗?”
李十二摇摇头道:“这份报价,简直是在侮辱我。曾经有人悬赏十个亿要我的命,可我仍旧活的好好的,反而那个出钱的人,可能已经投胎了吧!”
民国时期,李十二因为无聊,到一位外国富豪家中溜达,并且顺走带走了本国失窃的文物。
临走的时候,李十二又在富豪家里写了一行字。
无人之境。
正是这个四个字,深深刺激了那名富豪。他家里的安保可是堪比博物馆,居然被人闯入都毫无察觉。
事情很快就传开,这名富豪为了挽回颜面,悬赏的美金差不多相当于现在的十个亿。
就这样,接连不断的杀手统统被干掉,而富豪也惶恐不安,带着财产包下一艘货轮外出避难。
当晚,船沉了。
富豪也成了鱼的晚餐。
现在区区五千万,算得了什么?
“口气够大!老三,上去见识下他的本事,尽量留个活口,大爷我倒要看看,这小子嘴能硬到什么时候!”
被人无视,令王天红感觉有些恼怒。
他决定在杀人之前,先折磨一番,满足他变态的嗜好。
“好嘞!大哥,您瞧好吧!”
人群中走出一名精壮男子,个头只有一米五左右,却力量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