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妙笑道:“京城是比边城繁华得多,衣料首饰胭脂铺子也多得很。不过,我在京城住了三个月,一共就出了三回门,一次是去冯家,一次去外祖家,还有出去逛了一日。其余时候都待在内宅里,实在气闷得很。”
“还是在边城好,每日都能骑马射箭,想出门就出门,自由自在。”
方阳低声笑道:“以后我们成了亲,方家沈家只一墙之隔,你想回娘家了,抬脚就到。我娘性子好,不会拘着你的。”
李氏性子和蔼,素来对沈妙极好。从两年前开始,李氏话里话外想求娶沈妙做儿媳,自然也是因为很喜欢沈妙的缘故。
沈妙闻言笑道:“我爹我娘点头同意我们的亲事,倒有一半都是因为你娘。”
就像当年,雷夫人挑中沈嘉这个女婿,大半都是因为大冯氏。雷小雪和李氏相识多年彼此熟悉,也乐意女儿日后有一个和善宽厚的婆婆。
男子在外当差做事,在内宅的时间能有多少?倒是婆婆,整日都在眼前。如果遇到刻薄挑剔的婆婆,做儿媳的日子可就难熬了。
方阳这个心眼小的,连自己亲娘的醋都要吃:“这么说来,如果不是因为我娘,你就不会嫁我了?”
沈妙故意板起脸:“没错。我真正喜欢的人,其实是李伯母。”
方阳故作无奈地叹道:“罢了,喜欢我娘和喜欢我差不多。我就忍了。”
沈妙忍不住伸手,捏了捏方阳的厚脸皮。方阳个头高,特意俯头相就。沈妙心里甜丝丝的,不由得嫣然而笑。
方阳看着近在迟尺的如花笑颜,心头一片火热。
眼看着两人偶偶私语,头越靠越近。
一直躲在远处树后的沈昱,终于忍不住重重咳嗽了一声。然后从树后转了出来,走到两人身边。
沈妙迅疾将手抽了回来。
方阳摸了摸鼻子,对着未来小舅子陪笑:“你什么时候来的?”
沈昱被气乐了:“我一开始就来了。别说你没看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