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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沈溪最近跟人聊过同学的话题,这天,叶蓁蓁突然给她打电话:“刘艾红要结婚了,说想请你去参加婚礼。”
沈溪还反应了一下,才想起来刘艾红是谁。
她的高中同学,罗妍娜的小跟班,高中三年,她们关系根本称不上好。上次同学聚会,刘艾红还对着她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
找尽一切机会,在她面前炫耀罗妍娜的成功,顺便再鄙视沈溪。
真搞笑,罗妍娜那会还是大明星,跟她刘艾红有什么关系。
这世上的人,有时想想,真的特别……无语。好像自己认识什么名人,自己就跟着鸡犬升天,身份水涨船高一样,充满优越感。
开口就什么“我同学、我朋友”在那炫。
“请我?”沈溪都快笑了:“我跟她又不熟,请我干什么。”
请人去吃酒席,好歹要关系还过得去吧?
她们之间,甚至可以说是交恶,怎么好意思的?
叶蓁蓁回道:“谁说不是呢,我也是这样想的。你不知道她多搞笑,不仅我们班的同学都叫了,连隔壁班,只要她认识或者有联系方式的,全都没放过,厉害吧?”
“厉害厉害。”
沈溪没想到,网上那些随份子吐槽的段子,有一天真的成为了她的现实。
如果刘艾红连她都没放过,那真是宁肯错杀一千,不肯放过的一个了。在她那,没一个漏网之鱼。
叶蓁蓁继续说道:“我听说,她最近一直打听你的联系方式,想给你发请帖呢,都打听到我这里来了。”
“那你怎么回绝的?”
都是好友,沈溪很了解叶蓁蓁的性格,她不可能在没征求沈溪的意见情况下,就随便把她的联系方式给人。
“我就说不方便。无论她说啥,我就三个字‘不方便’。我估计要不是还想着收我的份子钱,她非得破口大骂不要,哈哈哈哈……” 叶蓁蓁大笑出来。“你不知道我当时心里那个爽。”
当你不喜欢的人不高兴时,你肯定就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