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四年,朱标刚满十六岁。
这时候的朱标还没有彻底进化成黑芝麻馅的汤圆。
在听到杨少峰问自己是不是在琢磨劳工的问题后,朱标不禁讪笑一声。
“小弟想着,若是劳工能多一些的话,这修路的速度便能大大加快。”
“因此,就想着是不是让常家叔父和表哥他们多抓一些劳工回来。”
“尤其是常……”
考虑到常遇春是自己的未来老丈人,朱标还是没好意思说常遇春杀俘的事儿。
而且朱标的心里也明白,常遇春之所以动辄杀俘,并不是因为常遇春有多喜欢杀俘,而是因为大明根本没那么粮食养着战俘。
更关键的是,在自家姐夫大规模使用战俘作为劳工之前,朝廷上的主流声音一直都是征发徭役。
毕竟老百姓好糊弄,不用给他们发衣服,只要馒头米饭管饱,额外再给一天工钱就行。
哪怕有老百姓因为嫌累嫌工钱少而逃跑,官府也能顺着户籍册子把人抓回来干活。
相比之下,用战俘做苦力就要差点儿意思了。
米饭馒头得像征发徭役一样管饱,要不然干活没力气。
衣裳得给他们发放囚衣,顺便还得安排大量的人手看管监工,要不然就容易逃跑。
而且一跑还容易跑没影儿,抓捕的成本也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