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要是不嫌瘦,我的手机也给你们。不过,用了两三年了,卖的话也就能值个五十八十的。”
任逍遥又把手机送给了麻脸。
“帅哥,我表示完了。”任逍遥笑呵呵地看向郑崇善。
郑崇善以标志性地笑容回应任逍遥:“朋友,你很识时务!”
“诸位,你们看,这位朋友表现得多好!人只有看清形势,才能活得长远!”
然而,乘客们看了任逍遥的所作所为,把他恨坏了。
胆小鬼!
真给男人丢脸!
尤其是花蕊对任逍遥的印象一下子从顶峰降到了谷底!
白披着一张人皮的人渣!
我要是能活下来,一定要让表姐跟他断交!
膝盖碎掉的军人小伙,对任逍遥更是恨之入骨!
刚才还吹牛逼要出手收拾劫匪呢,一眨眼的工夫就变成了胆小鬼。
他真恨自己刚才太冲动!
“都特么快点,别墨迹!”麻脸可没有郑崇善那样不急不躁的好脾气,“另外,都特么主动点,把所有的值钱东西都交出来!如果谁让老子搜出来,他的命就没了!”
麻脸举起枪,对准了一个五十多岁的老板:“你的戒指怎么不摘下来?”
“好汉,好汉,年头太久了摘不下来了。”
“那特么还不好办?”麻脸阴狠地一笑,“伸出手,我看看。”
“哎哎,您看吧。”老板把戴戒子的手伸向对方。
“咔嚓!”
“啊——”
老板的手指头生生被砍断,一根断指掉在了地上。
麻脸弯腰捡起断指褪下戒子:“你看,这不就摘下来了!”
嘶——
所有人浑身战栗起来!
太狠了!
“诸位,大家就别舍命不舍财了!哪怕是人家不要你的命,受皮肉之苦也不值啊!钱没了再赚嘛,命要是没了,就亏大了。”任逍遥又站起身劝大家。
看着公鸭嗓哆哆嗦嗦的样子,任逍遥有对郑崇善道:“帅哥,我身边这家伙老有钱了!”
言罢,他举起了公鸭嗓的一只手:“你看,他手上的戒指,哪个不得值个几万!”
麻脸闻言,向任逍遥这边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