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高志远真和杜红英讨论过这个问题。
杜红英说得很明白,你若是占了公家的便宜,就会有人占你的便宜。
到时候看你搞得风车斗转的,有人嫉妒就会出事。
比如来你地时拔菜什么的,反正你种的是部队的地,部队的地我也可以种,地你种完了我就只能拔你的菜了。
再就是,看你做起来了,人家也会眼红,到时候闹着要分地,开荒有你的份,熟地就要分出去给别人,那不是猫扳倒甑子帮狗干事?
防患于未然,杜红英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
出了钱,过了明路,那就有保障,说话腰杆也硬。
马部长都没见过这么认真的嫂子。
涉及到荒地出租的事儿他就做不了主了,只好说问问上级。
高志远连忙说了他媳妇的要求:租金要合适,不能漫天要价;租期至少五年以上;当然,如果部队涉及其他重要用地合同可以终止。
“高队,不就是种个地吗?你们怎么搞得像谈判似的。”
还给他列一二三点。
“是种地,也是营生,得保障双方利益。”
知道之所以要五年以上是因为开荒太费劲儿了,开出来没两年就不让人种,这不是亏本?
“行行行,我这就问上级领导的意思,尽快给你们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