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求娶

我栖春山 雾枝亭山 1681 字 1个月前

秦无疏扶了扶额,认真道:“我有件问题,特别好奇,藏在心里许久了,再不问问,我就憋死了。”

陆衍心下咯噔一声。

但凡女子,惯爱问这些问题,一个字也错不得,要是答错了,只怕又要哄上几日。

她启唇:“你心中支持的妹婿,到底是谢昭雪,还是三殿下?”

倒也不是她闲的没事,非要钻人家床底问个明白。

实在是他二人,在琅琊郡时,争得死去活来,你方唱罢我登场,各种手段,极尽讨好,连带着她这个看戏的,都心痒难耐。

不防是此一问,他倒没想过,于是蹙了蹙眉头,凝神沉思起来。

好半晌,才道了一句:“以她欢喜为重。”

秦无疏嘁了一声:“以她欢喜为重,这不是标准答案么,用得着沉思那么久么?你心里,其实有人选的吧?”

陆衍垂下眼睫:“答案很简单,只是阿云,并不会以她欢喜为重,去择夫君。”

母亲与外祖父驻守雁门关,父亲远在苏凌。

阿云几乎是他手把手带大的,他太了解她了。

她将自己的欢喜,当作最不要紧的事。

她才那么大点,讨厌打打杀杀,不想每日早起,勤练功夫。

但父亲说,练功可以保护自己,哪怕再不喜欢,她每日也要花上留六个时辰练功。

姚夙一直跟在她身后打转,她其实并不喜欢他,只是知道父亲看重他,将他当成了接班人培养,她便也尝试着,将他放进了心里。

她恬静又乖巧,从不麻烦别人。

有一次,她练功时,摔了腿,肿了好大一块儿,他握着一卷兵书,看得入迷。

她就忍着疼,直到他看完了书,才眼泪汪汪的指着自己乌青乌青的小腿,扑入他的怀抱。

他陪伴着她长大,对她几乎百依百顺,就是希望将她养成一个恣意快活的性子。

偏偏,她万事都以别人为重,自己活得疲累不堪。

连成亲也是,不看她喜不喜欢,而是看她,愿不愿意。

袅袅青烟,一餐一饭,折腾了一宿,二人都已饿极。

偏偏明叔年过花甲,是个喜欢捉鸟逗猫的喜庆老头儿,知道自家主子喜清净,往往是给人做了饭,就出去遛弯了。

此刻,偌大的燕王府,就剩他们二人。

秦无疏推着陆衍的轮椅,一块儿入了厨房。

只是做饭没那么简单。

秦无疏从未习过任何烹饪书籍,毫无章法,连点火烧起炉灶,都将自己染成了个黑脸大花猫。

陆衍也从未沾染过烟火之事,以致于二人手忙脚乱,将那厨房里烧的黑烟雾缭,呛咳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