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军早已称霸一方,可却还有诸多事情不甚了解。
比如什么天渡这种隐秘组织,知道的人没多少。
而天渡的人在岭南道动了手,则代表这个组织对白马军来说,有一定的风险。
关于这件事情,李木早就想做了。
之所以挑选这两个十来岁的小伙子去做,首先熊默拥有很高的武道天赋,马超的天赋也不弱。
这两人年轻聪明,思想活络,必须要好好培养起来。
“行舟叔,火枪是什么枪?”熊默问道。
他以为火枪是能着火的枪,但枪头缠上火布烧起来,除了好看也没啥用啊,倒不如将火布用在弓箭上。
关于这个问题,马超也非常疑惑。
火枪是什么?他使用的武器跟他爹一样,是长矛。
枪和矛虽然都是长柄兵器,只要招数也都是突刺。
不过两者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长枪的枪杆更软,整体更轻,使用起来更加灵活。
而长矛则是使用硬杆,比如金属或者硬木,突刺的杀伤力更大。
让马超改用枪,倒也不是用不了。
虽然马超每次跟熊默过招,都打不过后者,但实际上马超的实力稍微有所保留。
李木手中的短火枪绕着手指转了一圈,之后抓住枪托。
“这个就是火枪,价值价值二十万两银子一把。以后,你们人手配备一把。”李木说道。
“我了个去!!二十万两?就这跟木头铁杆子?行舟叔,你该不会被人骗了吧?”
李木将火枪丢给了熊默,后者立马接过,拿着火枪舞了一阵。
沉倒是挺沉的,但又短又没枪尖,一点也不趁手,甚至还不如烧火棍来的好使。
不过李木既然说其价值二十万两银子,估计其中暗藏玄机。
熊默对着枪管看了半天,发现里面是空心的。
熊默看过之后,将火枪丢给了马超。
马超看了半天,然后问道:“行舟叔,这种东西为什么叫枪?”
“因为它就是枪,所以叫枪。”李木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