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和陆霆华互通心意的短短两日,却颠覆了她以往的所有认知。她发现自己很想寸步不离的跟他待在一起,哪怕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说。
陆霆华见女人乖巧地倚靠在自己怀里,胸腔里的满足像胀满气的气球,鼓鼓囊囊的,填补了他以往人生中缺失的重要一环。
想把她一辈子留在自己身边的念头像是野草疯长,他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人,到他手的东西绝无拱手让人的可能,她也是。
中午吃完饭后,沈秋收拾妥当和陆霆华一起出了招待所,走到一楼时,正巧遇到前台大姐,大姐热情地跟沈秋打招呼:
“和对象出去啊?”
沈秋一时还没有适应陆霆华对象的身份,被人叫出口总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她拢了拢额角的碎发,答道:
“嗯,我们今晚的火车,想去百货商场给家里人买点东西。”
大姐热情地给沈秋介绍了好几种S市特产,直到陆霆华露出不耐烦的神色,才意犹未尽地住嘴。
百货大楼距离招待所有些距离,坐公交车半个多小时才到。这里是S市的市中心,肉眼可见地繁华,三五层高的楼房比比皆是,走在路上的行人也多是打扮得宜的。
沈秋不由得多看了两眼,陆霆华以为她喜欢那些人的打扮,温声道:
“一会儿给你也挑两套。”
沈秋摇摇头,“在村里穿这些太招摇了,还是别了。”
陆霆华明白沈秋的顾虑,慢条斯理地道:
“我弄了一个县供销社临时工的名额,如果你愿意,年后就能去上班,到了县里你想穿什么就穿什么,没有人会说三道四的。”
沈秋停下脚步,诧异地看向陆霆华,心像是被什么狠狠地挠了一下,“你,这个名额是什么时候……”
陆霆华扭头看她,淡声道:
“咱们出发前一天得到的准信。”
担心沈秋误会,又接了句:
“这个名额本来就是给你的,跟你答应做我对象没关系,所以你不用有负担。我只是觉得,比起农村你更喜欢城市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