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爷,你是长辈,我们不想动粗,还请你为了水西的安危,前面带路吧。”
……
仅仅只用了一天半,彩霓便彻底融入了百花寨,容貌、歌声、刺绣,这些只是她并不起眼的优点,她最出色的优点是圆滑。
在青楼这些年,她接触了形形色色的人,怎么样说话好听,怎么做事受欢迎,怎么笼络人心、讨人喜爱,她早已轻车熟路,
这些淳朴的苗人被她拿捏得死死的,老人把她当亲女儿,妇人把她当亲妹妹,小孩儿把她当亲姐姐,正如木榕所说,她已经成了百花寨的珍宝。
“不要得意。”
周元适时提醒道:“彩霓,你之所以能够拿捏他们,一方面是你的本事,另一方面是…他们本来就很善良。”
彩霓低声道:“公子,妾身知道了。从明天开始,我要跟着阿嬢阿姐们学歌呢,这边的歌真好听,比咱们汉人的歌要好听一些。”
周元笑道:“为什么这么认为呢?”
彩霓道:“因为热情、大胆、真诚,汉人的歌要扭捏一些、内敛一些。”
“我更喜欢直接、简单的歌,所以更喜欢唱这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