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根据地的选择!
天启元年三月十五日下午,大战结束后的沈阳城。
接下来贺世贤照例邀请高耀晋前去总兵府,不过他实在太疲劳了,然后正式的庆功宴就在明天,有什么事情那时再说也不迟,所以高耀晋就婉言谢绝了,返回了他的小窝。
而等到回到家里之后,那更是不用多言,他那位忠心的家生子五福,得知大战结束后,已经早早的回到了家里,就盼着他回来了。
所以现在看见高耀晋平安回归,还是毫发无伤的平安回归,连身上的肉皮都没蹭破一点的,那种发自内心的欢喜……都连连感谢菩萨保佑啊。当然在看见高耀晋平安回归,一颗心放回了肚子里,就更有一种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了……
沈阳城这次能够斩获大捷,杀的女真人屁滚尿流,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少爷在其中立下了大功呀!
甚至这还不是一般的功劳!只要看看这些天少爷都不能回家,而是需要入住总兵府参与指挥,就知道少爷在此次大战中的重要性了呀!所以这是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了吗?
于是阿福这个小机灵鬼,在一下午的等待,兼耳朵里都灌满了营房周遭的欢呼声后,都准备鼓动高耀晋写一份家书了……这样的大好事,身在辽阳的老爷怎么能不知道呢?
毕竟天下间的父母都是希望自己子女有出息的,有大出息!
以前少爷被赶来沈阳的时候,因为心中有怨气,所以家书写得很少,也就是一年二封而已,例行公事,有时候甚至懒得写的话,一年一次的都有。
可这一次却不一样了,这只要少爷愿意写,等到这份意料之外的家书送到辽阳,老爷看到这封家书后,知道了此次大捷,知道了少爷在此次大捷中的重要性,那又该多么欢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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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第二天上午,太阳都快晒到屁股了,高耀晋这才睁开了眼,然后感觉这个舒服啊……这也是他自穿越以来的十一天里,睡得最舒服的一次了。
毕竟之前面临小命的威胁,每天都忙得脚不沾地,恨不得一天当作两天用了,而现在呢……总算可以舒舒服服躺在床上,一觉睡到自然醒了。
“咦?什么东西这么香?”等到醒来之后,高耀晋就闻到了屋内有一股好闻的香气,并且还是好几种香味混杂在一起的……其中主要是肉香,还有其他数种香气,闻着甜丝丝的,却又和阿福常做的猪肉炖粉条不同。
“少爷,是我在煮鸡丝粥呢——”听见了高耀晋的声音,正在灶台处忙乎的阿福就是连忙道。
“原来是这个呀——”知道了答案之后,高耀晋都不争气的咽了下口水,这些天的相处下来,他知道这可是好东西,是阿福最拿手的几样绝活之一。
只可惜这个做起来比较费钱,以之前的经济条件,也就是个把月尝一回,偶尔打打牙祭而已——不过今天看来又有口福了!
因为阿福做的鸡丝粥与众不同,特别的地道!
他除了用公鸡的胸脯肉扯成一条条的细丝作为主料,他还会额外放入板栗肉、红枣肉、龙眼肉、来进一步调色调味,甚至就连小米这种材料,都分为小米和黄米两种的。所以这样做出来的小米鸡丝粥……既有鸡肉的鲜香,又有板栗和龙眼的香甜,味道那是相当的好!
此外鸡粥中加入了板栗和龙眼之后,还有温热滋补的作用,尤其适合当下的寒冷季节食用。
所以说家里有个什么都会的小能手就是好啊!这也是当初他的母亲周氏在一干小厮中,特意选中阿福的原因。毕竟在这她照顾不到的沈阳城,身边没个能干的人那是万万不行的。
接着阿福服侍高耀晋起床穿衣之后,就把已经煮好的小米鸡丝粥给端来了。
然后高耀晋面对这样的美味,捧着个碗就放不下来了——吃得很是香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