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严森的外甥杨火带着几个朋友去县里一处歌吧吃饭,席间,吴海生的几个手下也在里面吃饭,并且唱起了歌。
杨火的一个朋友听到吴海生的手下唱歌不错,便鼓起了掌,并且走过去与吴海生的手下聊了几句。
两人正聊的热火朝天之际,杨火突然起身走了过去,让他的朋友离开,并且说了几句不中听的话,结果惹怒了吴海生的手下,吴海生的手下拿起啤酒瓶就砸向了杨火。
杨火便和吴海生的手下打了起来,双方混战,最后吴海生的手下被打成了轻伤,而杨火一方则是轻微伤。
公安局事后进行立案,杨火等几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立案,而吴海生的手下则被定为寻衅滋事罪立了案。
田克庆当时作为打黑队队长参与调查了吴海生的手下,怀疑吴海生的手下涉黑涉恶,但最后也没有认定下来。
而蹊跷的是,杨火虽然被作为故意伤害罪的嫌疑人立了案,但是最后却安然无事,没有被追究责任。
更蹊跷的是,双方居然能达成和解,检察院免于起诉,叶青阳越寻思,越觉得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检察院只是从法律角度上去分析问题,没有分析这里面的蹊跷之处,就无法查清楚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了。
现在把杨火重新给抓了起来,杨火面对办案人员,一言不发,既不愿意承认他有什么犯罪事实,也不愿意交代这里面是什么情况。
办案人员明白,杨火这是仗着严森这个县纪委副书记的舅舅,在和办案人员搞对抗呢。
叶青阳得知此事后,心里头琢磨半天,觉得如果杨火一直不交代问题,肯定不利于案件的办理,而要想让杨火认罪伏法,得想办法让他知道严森此时根本帮不上他什么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