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凌晨啊,那能干很多事情了。”沈之明意味深长。
凌桉瞥他一眼,没说话。
“我开个玩笑。”沈之明笑着说,“但他实在太不是人了,大晚上就走了,要不是我今天来看你,那你岂不是连顿早餐都没有?”
凌桉不吭声。
“我给你喊了早餐,咱们两一起吃。”沈之明说。
实际上,就沈之明个人而言,他还是挺喜欢凌桉的。
凌桉就是那种好女人,她实在是太适合结婚了,但凡她的背景好一些,估摸着整个阜城,没有哪家长辈对她不满意的。
“我的伤快好地差不多了,”沈之明还喜欢和凌桉聊天,什么都说,“到时候我要是出院了,我给你喊个护工来照顾你吧,萧戟都不管你,你太惨了。”
凌桉小声说:“不用的,他没有不管我,我过几天也出院。”
沈之明瞪大眼:“你这程度,这么早出院?”
一瞬间,沈之明已经在心底里给凌桉打上了“傻子”“好惨”“好女人被萧戟骗”的标签,这样的程度出院,显然根本没把她受伤的事情当回事了,不然有个意外什么的,医院不是更方便?
沈之明觉得,估计是萧戟觉得出院,给他自己办事会方便。
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凌桉轻声开口:“我也想出院的,我……不喜欢医院。”
沈之明看凌桉的眼神,一直都带着怜悯,这会儿更甚。
他认为,应该是凌桉这个傻女人,为萧戟说话,被萧戟卖了,还给萧戟数钱。
“行行行,你要出院就出院吧。”沈之明说。
他这个人乐观,既然凌桉自己都没觉得有什么,他也就看淡了很多,说:“那到时候咱们两还能凑合凑合一起出院,病友。”
凌桉觉得这个主意还行,所以她点点头。
等到早餐送来了,沈之明依旧是拿着公筷,到处尝个味道,他喜欢吃的,他就自己都囤着吃了,他不爱吃的,就留给凌桉了。
反正凌桉什么都吃,他觉得凌桉这样的女人,很好养活!
沈之明说:“看我对你多好!你以后选男人就应该选我这样的,食物都给你尝试哪个好吃才给你,这才是好男人的样子。”
凌桉看了他一眼,没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