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洗漱出来的时候,他正站在窗前打电话。
我扫了他一眼,然后走到卧室里拉开衣柜伸手一件一件地选衣服。
两年前出事的时候,家里的东西能砸的都被那个女人砸了,能卖钱的也都被她拉走了,唯独还有这一整个衣柜的衣服都一件不少地给我留下了。
现在想想也够幸运的,因为有这些衣服,所以现在我潦倒到每天吃泡面的程度,还是可以光鲜亮丽地出门。
装装白富美,总是还可以的。
日子混到现在,我已经没有别的什么爱好和兴趣,多亏了这一衣柜的锦衣华服,我还能多多少少打扮一下自己,倒也算是一点点除了赚钱以外的爱好。
换好衣服画了个淡妆,我跛着脚开了门,刚想说可以出发了,扭头看看床上凌乱的被子,转身又一瘸一拐地走到床边,伸手开始叠被子。
两年来已经习惯监狱里严苛的作息时间,若不是昨天睡得晚,今天我一定会在五点醒来,然后晨练一下开始新一天的生活。
我正低头认真地整理着被角,江修明站在卧室的门口不可思议地问道:“你这是……你在做什么?”
我扫了他一眼,淡淡说道:“叠被子啊,怎么了?”
“可是,你怎么叠得这么……”
我满意地看着叠好的被子,换了个角度端详了一下,然后慢慢转过身来:“怎么了?你是说我叠得太好了?”
话说回来,我叠被子叠得确实不错,在监狱里的时候,屡次获得内务奖,这么长时间来,除了组装打火机,大概这也是我在监狱里学到的唯一让我骄傲的技能了。
江修明看着我,脸上的表情有些沉默。
我也没在吭声,抬脚走了出去。
走到鞋柜前,我挑出一双七八公分左右的金色细带高跟凉鞋,江修明在旁边看到,微微皱了皱眉:“曹小姐,你的脚上有伤,还是穿拖鞋方便些……”
“穿拖鞋?你的意思是让我穿着这条裙子配上一双粉红色的拖鞋出去?”
这像什么话,穿衣服是要讲究搭配的,即便受伤了又怎么样?我一样要光鲜亮丽地走出去。
再说了,我本身就是个高跟鞋控,我在监狱里呆了两年,没有高跟鞋穿的日子很不美好,所以出来之后,能穿高跟鞋我是坚决不会穿平底鞋的。
我的那些漂亮的鞋子已经等了我两年,我不能再让她们寂寞。江修明看着我,还想再说什么,可是一见我的样子,止了声音。
下楼的时候,我扶着楼梯一阶一阶地往下走。
全身的力量只在一条腿上,所以走的有些慢,也有些吃力。
下到三楼的时候,我的身上就已经冒起了汗,小腿肚子也有些僵硬起来。
“好了,我背你下去吧……”
他伸手握了我的胳膊,不待我说话,往下下了两级台阶,蹲在了我的面前。
我低头看着他宽厚的背,没吭声,弯腰趴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