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地方后已经天黑了。
众人一下车,立刻围过来一群警察。
二话不说就要给他们戴手铐。
李仲飞岂能让他们如愿?
“慢着!”
李仲飞脸色一寒,冰冷的目光在那几名警察脸上一扫。
他们下意识地停止了动作。
“朗杰次仁县长,我是律师,给证人戴手铐是违法的,你确定要这么做?”
李仲飞问的不是“为什么”而是“确定”。
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是在事实主体清晰的情况下知法犯法。
什么原因不重要。
主指知法犯法。
其他事情是法官要做的,和县长无关。
县长也没有权利对证人质疑什么和做什么。
朗杰次仁哪里有李仲飞懂法?
他也没听出来这句话的问题。
而是高高在上道:“你是律师?呵呵,身份还不少呢?”
“律师怎么了?”
“律师做伪证也是知法犯法,还罪加一等。”
“抓你是秉公执法,为民伸张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