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和他的身世有关系,认识他的时候,秦安宁刚上初中,傅鄞比她高一级,上初二。

上学第一天,她就遇见被人堵在学校小树林里的傅鄞,虽然有点狗血,但也确实引起了秦安宁的注意。

傅鄞的家庭条件一般,他父亲在工地摔断腿,他妈妈便抛弃父子俩走了,家里还有个爷爷,他们三人相依为命。

因为家里穷,所以被人欺负,他的饭盒里装的永远都是冰冷的馒头,别人背着各种奢侈漂亮的书包,他只有一个塑料袋。

同学穿几千块的鞋子,他穿的是开了口的帆布鞋,他浑身上下都散发着穷酸味,这些都成了那些同学欺负的对象。

得知傅鄞的遭遇后,秦安宁想到了自己的妈妈,便生出了怜悯之心。

后面秦安宁便出手帮了他,花了大概半个学期的时间,才成功让傅鄞接纳了自己。

于是就那样跟傅鄞成了朋友。

傅鄞成绩很好,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让秦安宁一个学渣都受到他的影响,开始奋发图强。

爸妈一直都想见傅鄞,都被秦安宁阻止了,她不想因为自己的身份,破坏和傅鄞之间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友情。

虽然爸妈暗地里偷偷观察过傅鄞好几次,但爸妈都觉得他是个不错的人,未来前途无量,都很看好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