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率会回去。”
她其实也没完全想好,不过沪市这地方不能待,前男友扎堆成这样,天天修罗场她可受不了,而且恋爱真的不能一直和一个人谈,会腻的。
就像山珍海味吃多了,就渴望到外面尝些清粥小菜。
这一点本质上来说,就是人的劣根性而已。
阮羲和与别人不同的是,她把这些摆在明面上,坦坦荡荡地告诉所有人她不结婚,不为谁停留,就算是渣那也是明着渣,何况她从来没有同时交往过两个男朋友。
倘若把她的人生比作一篇小说。
严格来说,她所遇到的任何一个前任单拎出来,都可以当做一本言情小说的男主角,但是类型太过单一便不容易让人印象深刻。
一本书如果从头到尾只讲一个男人如何对她好,其实很无聊,腻的慌。
而有些人的好,一方面靠实力,另一方面其实靠别人衬托。
毕竟,有对比才有伤害。
“那我们去哪个城市?”
“没想好,沈市?”
“沈市也挺好的。”044倒是无所谓,和她在一起,去哪都行。
“沪市人太多,深市有越颉他们,京城有鹤南弦,澳城有晏扶风,我比较喜欢的城市都不能去。”阮羲和喝了一口鲜榨的果汁,这话说出来有点凡尔赛,但事实如此…...
“去沈市也行,就是冬天会不会很冷啊?”
“冷也无所谓嘛,反正屋里有暖气。”阮羲和虽然是个地道的南方人,但是和温也谈恋爱那会就在津市,讲道理,在北方过冬可比南方舒坦。屋里都能穿短袖。
不像沪市,室内室外一个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