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出事没多久,一场关于大风厂与山水集团之间债务纠纷的审判在法院正式展开。
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和审议,法院最终做出了裁决。
法院认定,蔡成功在未获得持股工人们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大风厂抵押给山水集团的合同属于无效行为。
然而,尽管抵押合同被判定无效,但借款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全体持股人成为了共同还债的责任人。
面对这一结果,大风厂根本无力偿还这笔巨额债务。
于是,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大风厂进行公开拍卖。
当然,持股工人们享有优先购买权。
这个消息犹如一道晴天霹雳,瞬间点燃了持股工人们内心积压已久的怒火。
“老检察长,您看看这叫什么事儿啊!咱们哪儿有那么多钱来回购大风厂呀?他们法院分明就是向着那些有钱人说话嘛!”一个满脸怒容的工人高声喊道。
另一名工人也跟着附和道:“说得没错!明明说合同都无效了,那凭啥还要我们来还钱呢?要还钱也是他蔡成功自己还才对啊!”
“就是,明明知道咱们没钱还说什么优先购买权,我看他们就是想把咱们的股权给弄没了,我不服。”一时间,各种愤怒的指责声此起彼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