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红星912案

第36章 红星9.12案

刘之野在办公室里坐下来,点燃了一支香烟,开始陷入了沉思。在烟雾缭绕中,他的眉头紧锁。

红星厂这次的破坏案,如同被厚重的乌云所笼罩,不知从何下手,处理起来真是千难万难。

整件事儿,让人感到如履薄冰,困难重重,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才能有所进展。

1958年9月12号,这天凌晨1.30,正在值班的,保卫和护卫队人员赶到厂区东北角,一间存放设备的仓库时。发现起火,火蛇乱窜浓烟滚滚的,他们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灭火抢救库房设备等处置。

等灭完最后的一丝火苗后,发现暂时存放在此处,等待安装的新式儿炼钢设备,被彻底炸毁了,现场一片狼藉。

当晚正在值班的,保卫2组股长—李志伟。一看这情况后,心中是极其的愤怒。他赶紧让保卫人员提高警惕,并且四下进行搜索。

然后,立即给厂领导打电话报告情况,并同时派人去给保卫科长—王光远家报信儿,以及报告区公安局寻求支援。

随后杨副厂长,蒋处长,公安局派来的侦查员同志,以及保卫科长王光远等人先后到来。

在杨副厂长的领导下,组成专案组现场进行了勘验。

……

等天亮后,现场勘验完毕结果出来了:

存放在此处库房的设备,系国家用重金从苏连人那里,够买的新型转炉炼钢设备。这些设备非常珍贵,它关系到实验新式炼钢方式的成败。

由于现场破坏的非常严重,至于脚印等有用线索也是无法辨别的。

只能根据一些有限的,蛛丝马迹上来判断。是从容的从厂区撤离的。

其他的线索,是怎么进来的,是如何完美避开安保人员的,又是如何消失的无影无踪的?一概不知。

根据综上所述,敌人目的很明确,前后用时很短。

要想达到这样的目的:

一是了解红星厂的内部环境,知道设备的具体存放位置。

二是了解红星厂保卫情况,知道巡逻队的执勤情况。

三是行动能力迅速有力,只能是受过特训的人员才能做到。

四是有配合默契,有组织有物力,才能在戒备森严的厂区里搞破坏。

…………

9.14号这天,保卫科长王光远,接到了一个神密的电话。

然后,他跟办公室值班人员打了个招呼,说有个线索,他需要去走访。可能是为了保密,也没有说去那里见谁,便匆匆骑车而去。

自此再也没回过红星厂,这期间也没有回家,他的家属为此还来厂里找过他。

直到两天后。

区分局接到报警,有人晨练的时候,在他家附近,靠后海的一处水沟里,发现一名死者。

等分局派人去看现场时才发现,死者竟然是他们的同事—王光远。

他面色苍白的,倒在了一处破水沟里。在脖子大动脉的位置上,有一处致命刀伤,是一击必杀,想必是用刀高手所为。除此之外,身上再也没有别的伤痕。

法医根据尸体及现场的勘验,判断死亡时间为一天以上。

遗体周围没有大量的血迹,也没有挣扎搏斗的痕迹。应该不是案发第一现场。

他随身携带个人物品,以及五四手枪跟弹夹也被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