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内。
叶飞花呆呆地盯着棚顶,几次想下炕穿鞋,可就是没力气。
他一身武功全都废了,连喝口水都做不到。
一想到自己的后半生这般凄惨,他眼前只浮现一个字。
死。
没错,死了就一了百了了,不会麻烦任何人,不会被看笑话,不会成为累赘。
然而,他实在太虚弱了,甚至连自杀的力气都没有。
孙三福推门走进来时,叶飞花自嘲般地哭笑起来。
“流风,现在你可满意了?”
“流风是我执行任务时的称号,你以后可以叫我三福!~”
孙三福在炕沿儿边坐下,随手拿出一块咸菜疙瘩,递到叶飞花嘴边,“尝尝看,我自己家腌的,老好吃了!”
叶飞花像木头人似的,直勾勾地望着孙三福,“我能求你一件事吗?”
“啥事?”
“立刻杀了我!”
“对不起,办不到!”
“为何办不到?”
“因为我爹娘和妹妹说了,你很可能是我四弟,我怎么可能去杀自己的亲兄弟?”
叶飞花一听,表情变了变,“你咋这么肯定?”
“我问你。”孙三福把咸菜疙瘩收起来,正色道:“你后腰上是不是有一块疤痕?大概筷子长短!~”
此话一出,叶飞花双眸倏地亮了起来,“你怎么知道?”
“哈?原来真有啊?快让我看看!”
孙三福激动坏了,一把就掀开被子,帮叶飞花翻个身,然后揭开她的里衣。
只一眼,就让他惊得说不出话来。
只见叶飞花的后腰上,果然有一道筷子长短的疤痕。
许是时间太久了,疤痕已经暗淡下去。
但如果仔细去瞧,还是能看出来的。
“我也不知道这条疤痕是哪儿来的,之前伤口愈合后,疤痕奇痒无比,我稍稍一挠就感染了,反反复复很多年才彻底愈合!~”
蹲在门外偷听的孙糖糖憋不住笑。
如果伤口不感染的话,估计疤痕早都消失了。
看来,他是自己的四哥哥没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