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加斯。
当天色渐渐暗下来时,一处十分偏远的汽车旅馆。
林默提着大包小包,带着囡囡走向前台。
在前台的是一个约莫六十多的漂亮国老头,人称老约翰。
“给我开一个房间。”
林默说着,拿出一百刀就准备付给老约翰。
老约翰身后的牌子上写着,一间房二十刀,一百刀足够住五天的了。
“好的先生,一千刀一晚。”
老约翰笑眯眯地看着林默和囡囡两人,就好像在看两头待宰的肥羊。
林默手上动作一顿,随即指着对方身后的牌子说道:“你这个房价不对吧?明明是二十刀一晚。”
“没错,是二十刀一晚。”老约翰点点头,“不过,那是对我们漂亮国人。
对你们这些黄皮肤的亚洲人来说,一千刀一晚。”
“这么说,你是明宰了?”林默眯了眯双眼。
老约翰毫不掩饰地承认:“你可以这么理解。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住便宜的房子,五百刀一晚,但需要登记信息。
想住那个,你自己选吧。”
老约翰满脸笑容,丝毫不担心林默会拒绝。
林默深深看了他一眼,拿出一千刀放在对方面前:“给我一个房间。”
“马上为你准备。”老约翰见状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
林默和囡囡提着大包小包走进房间。
刚把东西放下,囡囡就一脸疑惑地看向林默:“叔叔,不是说越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我们要给他们来一手灯下黑吗?
怎么突然就换地方了?”
林默揉了揉囡囡的脑袋,笑着解释:“我们要懂得变通,当一个地方被盯上之后,那里就变得不安全了,所以我们要及时转移。”
囡囡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只觉得林默好厉害。
两人收拾了一番。
林默便准备带着囡囡下去吃饭。
“咚咚咚!”
就在这时,一阵敲门声传来。
林默皱了皱眉,神瞳术悄然发动。
很快,门外的场景就映入林默眼中。
只见老约翰端着一份炸鸡薯条,外加可乐这样的快餐,站在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