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先生,请您看看这张照片里的人,这个人你认识吗?”
楚修看了眼,随后摇摇头,“不认识。”
“这个人是南城纵火案的凶手林忠,在他死前,有人往他的账户上打了500万,而汇款账户是属于你控股的一家海外公司,请问你有什么解释?”
当警察话音落下,一旁的律师马上开口,“我有必要提醒一句,没有任何证据的假设,在法庭上都是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仅仅凭借一笔转账记录,就认定我的当事人和纵火案有关,这个理由不充分。
众所周知,在这场纵火案中,我的当事人一直亲力亲为帮助那些受灾的民众。
还有你说的什么海外持股的公司,请问有证据证明是我的当事人所属吗?”
律师的几句话,让警察敲了下桌子,随后又从底下抽出一张照片,“那这个人,楚先生总该认识吧?”
“认识,是我女朋友的朋友,好像叫孟婶,真名我不知道。”
“很好,那她死之前,楚先生有见过她吧?”
“不好意思,警察先生,我的当事人有权不回答这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