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红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去,你居然说我打得好?脑袋没进水吧?
哥们,我打的不但是女人,还是你的同胞呢!
西方鬼畜居然讲道理了,这简直是怪事呀!
似乎是看出了戴红旗的疑惑,白人青年笑着又点点头,“呵呵,没错,你打得好,很解气,我看到了,是她挑衅在先……”
这个解释,很合戴红旗的心思。
不过,他的好奇心却是没降低多少,“那你……好吧,你为什么叹气呢……刚才?”
“因为你要有麻烦了!”
男青年很遗憾地摇摇头,“克丽丝是阿斯顿维拉队的拉拉队员,是有名的足球宝贝,在这个城市里,她拥有很强的号召力。
还有……更糟糕的是,她好像跟独眼尼克的关系不错。”
“一个拉拉队员?有号召力?”
戴红旗嗤笑起来,说道,“做足球宝贝的,哪个不是公共汽车?一点朱唇万人尝,比起出来卖的还不如。她的号召力有个屁用。
对了,你说的他跟独眼尼克关系不错,这独眼尼克是谁?很有名吗?
戴红旗对对方的说出来的信息不以为意。
不过,尤其听起来这女人的后台是个人名,他就更加不在意了。
在轮炖,没几个人比铁娘子撒切尔夫人更牛了吧?
可她带着马岛海战胜利的余波,前往港岛,还不是乖乖地将港岛还给我们。即使是后来她们想耍赖,可惜,一点用都没有。
至于现在,我们早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无论是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都远远强于轮炖。
而轮炖早已不是曾经的日不落了,现在他已经成为了二流国家。
也正因为如此,戴红旗对于这红发女人跟独眼尼克关系不错什么地,他根本就不在意。
“好吧,就算他们关系很好,那么……我很好奇,你似乎不是很害怕她?呃,这个……克丽丝?”戴红旗有些差异的说道。
“那是当然,我是伯明翰队的球迷!”
年轻人傲然地点点头,伸出了手,“我是布朗·温斯顿,很高兴认识你。”
布朗……那好像是一种物理现象,具体表现为无序的运动。戴红旗心里立即浮现出这个内容。
然后,他几乎马上就记住了这个人的名字。
他也笑着伸出了手,“哈,听起来,你们比阿斯顿维拉强很多,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布朗的头上,登时冒出若干条黑线。脸色有些尴尬。
伯明翰俱乐部和阿斯顿维拉队虽然同处伯明翰市,但两者之间的强弱……嗯,还是不用说了。
不过,戴红旗一个外国人,对伯明翰缺乏了解,倒也算是正常的。
他很快就调整过来了心态。
布朗·温斯顿点头说道,“理解万岁!”
这颇有点打肿脸充胖子,往自己脸上贴金的意味。
这种理念,轮炖人脑中,偶尔也会有的。“伯明翰队成立于1875年,历史比阿斯顿维拉队悠久多了……”
布朗·温斯顿只能这么强调了。
虽然这个历史不过“悠久”了十来年。
无论如何,这个来自华国的青年小子,跟克丽丝发生了冲突!
布朗·温斯顿抓住了事态的核心姓质。
他不想再讨论哪支队强哪支队弱的问题了。这个话题没法子聊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