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你那边搞定的话,直接让她来录音棚就行。”
“我明白了,不过雅晴,《海底》正当红呢,这又来一首新歌,人家身患癌症,你还这么压迫人家,真的好吗?”
“我哪有逼迫小涵涵,我都震惊他出歌的效率,太高产了。”
“高产?雅晴,从你嘴里说出高产两个字,莫非新歌质量很高?”
“哈哈知画,先让我卖一个关子。”
……
魔都市,某音乐餐厅。
“小沈,今晚十二点加个班吧。”
就在一名女子演唱完毕,刚要下班午休时,经理走上前来交代:“晚上十二点左右,我们餐厅会有一个重要客人,他曾经是你的小粉丝,如今混成大老板,知道你在我们餐厅当驻唱歌手,指名道姓要让你留下来献唱几首曾经爆红过的作品。”
“可是经理,十二点很晚了。”开口的女子,约莫30岁出头,名叫沈书曼,穿着一身得体的七色长裙。
“小沈,今晚加班费2000块,而且我看得出来这位大客户很中意你,我觉得书曼你的机会来了,今晚要好好把握住啊。”
听到经理的话,沈书曼莫名反感起来:“经理,我是餐厅的驻唱歌手,只献唱。”
“小沈,你曾经爆火的辉煌已经不复存在了,你现在就是一个过气歌手,能改变人生的机会不多,你也不想在餐厅里驻唱一辈子吧?”经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这位大客户知道曾经的偶像在这里当驻唱歌手后,点名要让她今晚留下来。
经理觉得这是餐厅唯一可以拿到扩大投资的机会。
“经理,虽然我现在是过气歌手,但我是一个有原则的人。”沈书曼将高跟鞋换下来,穿了一双白色平底鞋,就要离开餐厅。
这些年,她似乎习惯“过气歌手”这个标签了。
还记得刚来音乐餐厅的时候,听到最多的话就是“这不是某某大明星吗,怎么在这里唱歌”?
她是24岁那年爆火的,直到28岁以后才发现,适合自己的音乐作品越来越少,想要翻唱,可翻唱出来的效果差强人意。
她唱功明明没有问题,可最后却是昙花一现,淡出音乐舞台。
前几年还可以靠着积蓄强撑,后面家里出了点事,老爸欠了太多外债,实在顶不住只能变卖以前的房产来替家里人还债。
“沈书曼,我好声好气跟你商量,你别不识抬举,你还做着翻红的梦呢?你现在就是一个驻唱小歌手而已,这个老板做过你的粉丝,是你的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