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局长叹口气说,“对方有一个人受伤略重,应该能够得上轻伤级别了,这就麻烦了。”
“如果是轻伤,那就可以判处最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冯局长收了茶叶,态度自然有了些变化。
都说对方俩字了。
这代表啥,代表他有立场了啊!是己方的人了啊!
而且他话虽然还说的有些含糊,但梁鑫不是高强,他听懂了。
冯局长的意思是,对方所谓的受伤略重,应该是有问题的。
应该是勉强可以算轻伤,也可以勉强不算那种,但找了人,就可以定为轻伤了。
然后轻伤可以判最高三年,拘役和管制。
三种结果那差别可是大了去了!
先说判有期徒刑,这实刑是最严重的。
而且期限上也有问题,最高三年以下,那说明三年也是他,一年也是他。
三年和一年那能一样吗?
拘役就更轻了,一般单一犯罪情况,就是一个月到六个月,甚至每个月还给放假回家呢!
就跟上班似的!
就是一个月和六个月,那区别也很大啊!
最后还有管制,那就更不是个事儿了。
那就跟缓刑似得,都不抓起来!
只要管制期间不再犯错就行了!
这么多种结果,最严重的坐三年牢,最轻的屁事儿没有。
这其中的差别可大了去了!
冯局长的意思就是,对方找了人,大概是想尽量要往重了判!
想让我家战神蹲三年大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