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沈父沈母刚刚去世,沈南知难过得不行,人瘦得都脱了相,照顾City分去了她部分的注意力,让她逐渐从悲伤中过渡出来。

前年City死了,她就没再碰过猫。

沈南知进去酒吧,叫住一个服务员问:“孟随洲人呢?”

她叫孟随洲,从来都是连名带姓地叫,他常说不礼貌,逼着她叫哥。

她说:“我按理来说比你大两个月。”

“那也只是按理来说。”孟随洲一脸的得意,幼稚得不行,“我出生比你早,就得叫哥,快叫声来听听。”

这个时候,沈南知就掐着嗓子学鸽子叫:“咯咯咯......”

孟随洲是早产儿,从小体弱多病,生他养他,孟母都花费了大力气,就怕摔着病着。

孟母是个女强人,陪在他身边的时间很少,一边宠爱,一边威压是常态。

这样长大的人,要么极端怯懦,要么极度叛逆。

孟随洲显然是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