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出了机场,就见一个油头粉面的小年轻举着牌子,上面写着杨枭的名字。
“你是陈颖朋友?”杨枭走过去和对方打招呼。
这小年轻瞧着二十多岁,和杨枭是同龄人,穿着打扮都很时尚,就是脖子上挂着一条大金链子、手腕上也是一块劳力士大金表,一张嘴嘴里还有一颗金牙,整个人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看得人晃眼。
对方一张嘴就是一口标准的普通话:“你就是阿颖小姐的朋友吧?”
“是的,我们来大马旅游,劳烦你当个向导了。”杨枭给对方递了一根烟,随便聊了几句。
这人是陈颖从前来大马认识的朋友,名叫邹城逾也是个小富二代,在大马这边有自己的生意。
说是生意,其实就拿点钱来这边挥霍的。
他和陈颖一样,虽然家里有钱,但基本都和继承家业无缘。
甚至于他们只要老老实实拿着钱混吃等死,就算没给家里添麻烦了。
总之一句话——有钱又有闲。
杨枭介绍了一下宋清止他们,双方打了个招呼,转头就上了邹城逾的路虎。
“来大马找我你们算是来着了,我十几岁就在大马混,这边我门儿清啊。”邹城逾一边开着车,一边介绍道:“你们打算在大马待几天,我给你们安排一下子。祖国来的朋友,我必须给你们安排得舒舒服服啊!”
虽然大马的同胞很多,这里中文也算是日常语言之一,当年听到杨枭他们刚从内陆过来,邹城逾还是很开心。
而且邹城逾之所以能和陈颖玩到一块儿去不是没有原因,光这说话的腔调就大差不差,两个人都是没城府没心计的那一挂。
“我们到大马来不仅仅是为了旅游,主要还是办事的,就别让老哥你费心了。”杨枭客气道。
“那怎么行呢,事儿什么时候都能办,但是难得来一趟,我要是不把你们招待好了,到时候阿颖不得和我拼命啊?”邹城逾大手一挥:“什么都别说了,这两天你们什么都别管,先跟我去我那儿住下,等我带你们好好转一圈再忙活。”
杨枭本想拒绝,坐在后座闭目养神的宋清止却开口了:“好,那就麻烦了。”
闻言,杨枭也无奈了:“行,那就玩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