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一双漂亮的手,五指修长匀称,皮肤的白与墨的黑交映,自带一身清雅卓绝的书卷气。
真是奇怪。
分明生在胡族,只是流着一半汉人的血,怎么会养出他现在这样的性子呢?
见她投来视线,沈清和解释道:“那位和亲公主酷爱书画,母亲曾为她做伴读,之后一直有教我读书写字。”
原来是因为他有一个好母亲?
温思渺没有多问。
她提起笔,在宣纸上不紧不慢地勾画。
皇帝一直以来都喜欢琴棋书画这等文人风雅之事,特意建了一座文渊阁,每年选拔出色的画家与诗人。于是皇宫与全天下都跟着他的爱好一起走,出去不吟几句诗作几幅画,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大梁人。
作为皇帝最宠爱的女儿,她自然也点亮了书画技能,写出的东西都是最讨皇帝欢心的。
温思渺勾了几笔,以矿石调了些颜色,点出一簇荔枝来。
说起来昨日皇帝派人把荔枝送来,放到哪去了?这时候的保鲜技术不好,即使有大块的冰镇着,也存放不了几天,得快速吃掉才是。
旁边的侍女心领神会,不一会儿,便端着一盘冰镇好的荔枝过来。
沈清和本饶有趣味地看着她作画,等看清所画之物和侍女端来的东西时,心里忍不住笑了。
还以为有多大能耐,不过是个被宠坏的小姑娘。
但,很可爱。
侍女把盘子放在温思渺身后的几案上,悄无声息地退下。
沈清和走过来,剥起了荔枝。
待温思渺落下最后一笔,身后已经多了满满一盘荔枝了。
果肉白而晶莹,还沾着冰粒,丝丝白雾缭绕,几缕甜味钻入鼻尖。
她的手上沾了墨汁,正准备净手,便见沈清和拿起剥好的果肉,喂给了她。
甜味在舌尖化开,面前的小姑娘呆了呆,似乎失了神。
好乖。
沈清和想。
*
沈清和:好乖,想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