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思渺舒服地眯起了眼睛。
她太冷了,走到哪里都是冷的。小院的温度与外面没什么差别,还漏风。
她的额头现在还是滚烫的,也不知道这种状态会持续多久。
卧在美人榻上的温宜楠在温思渺进门的那一刹那,就在观察她的表情。
她的指甲缓缓收拢,眼角的余光紧紧锁着温思渺的脸。
她可真漂亮啊。
满月般小巧精致的脸蛋,玉似的娇艳肌肤,眼尾微红,将哭未哭,一副我见犹怜的病态,如同蒙了尘的明珠。
饶是温宜楠自诩姿色过人,却也不得不承认,在温思渺面前,她当是黯然失色的。
她的颜色是由上好的胭脂水粉与昂贵的绫罗绸缎堆砌起来的,和温思渺没有一点可比性。
只是当她察觉到温思渺因她屋里烧着金丝碳而面露惊叹时,她又忍不住得意。
温思渺出生的时候,她的母亲已经是贱籍了。
曾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又如何?还不是当奴隶的命。
父亲力排众议要给温思渺改籍,她是第一个不肯的。
原本她安然地在府里做着大小姐,凭什么要一个奴隶生的女儿与她平起平坐?
她怕是根本没用过金丝碳,也没戴过纯金纯银的首饰吧?
瞧瞧她这穿的,连簪子都是她不用的款,拿去当赏赐丢给下人的。
温宜楠愈加得意起来,端起一副友好的笑容,道,“思渺妹妹。”
温思渺又轻轻地咳了一声。
温宜楠面露嫌弃之色。
怎么还一副病恹恹的模样?她有些后悔把温思渺叫来了,莫要给她的房间沾了病气!
小姑娘已经柔柔弱弱地开口:“大姐姐,妹妹身体有些不适,让姐姐见笑了。”
对温思渺,温宜楠素来是懒得客气的,说几句好的话已经算是给她面子了。
如此,她面带责怪道:“你也知道是见笑?那你怎么还这副样子来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