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见状,慌忙站起身看向宋治宪。
这个环节,最后结束的时候都要法官来当庭发问,解除心中疑惑。
比如,被告你为什么杀人?
比如,你知不知道你犯下如此恶行,内心有没有受到谴责。
再比如,你知不知道,即将得到的下场?
可惜,宋治宪却笑了。
“我没有任何问题!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书记员,直接进行下一项吧!”
“是!”
书院员闻言,慌忙冲着所有人说道。
“进行第四项!法庭辩论!”
所谓的法庭辩论环节,就是审判长和其他审判员全部成为看客。
被告人、被告人代理律师,公诉人双方,结合之前的公诉书、质讯举证环节,展开讨论。
讨论被告人到底有没有罪,犯了多大的罪,罪行恶不恶劣,该处于什么样的刑罚。
而被告人和代理律师则可以开始辩护。
诉说自己如何不甘,如何委屈,如何不情愿的犯下这些罪行。
双方的言行,都会落在审判长和审判员的眼中,成为最后量刑的考量。
若审判长真觉得被告情有可原,可以网开一面,对最后量刑起到非常重大的作用。
甚至,可以免除一死!
所以一般情况下,这个环节才是重中之重。
说是一场无烟的战争都不为过。
多少代理律师,在这个环节驳斥的公诉人哑口无言,一战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