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犯前者最多是前途和事业到头,惹到后者搞不好会让生命到头。
在这样贴地飞行一样的速度之下,他们以极快的速度赶到了事发点。
发生冲突的位置很好分辨,地面上成片的汽车碎片、弹坑、弹壳还有血迹,无不在宣告着这里刚刚发生了什么。
在马路边上还停着几辆汽车,围着两辆小型卡车,几个穿着皮夹克的人正在把什么东西从一辆车往另一辆车上转移。
看来他们找到正主了。
开车的哥们一脚刹车同时拉起手刹,轮胎和路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
车里的人也都做好了战斗准备,只有两个没多少实战经验的人差点撞在椅背上。
车上这群人身上都带着伤,但干起架来完全不含糊,一个两个和不要命一样往前顶。
对面那群人也不是吃素的,反抗非常激烈,可双方都有意没让火力蔓延到小型卡车周围。
小王躲在车里面拿着手枪瞄黑夹克们,只是半天都没有扣动扳机。
打靶子和打人感觉完全不同,他需要做心理建设。
墨非这时候表现得就猥琐多了。
他仗着自己的身法灵活,穿梭在人群之中,手里握着枪管,逮着机会就用枪柄猛击敌人。
在一片混乱之中,竟然还真让他得手了不少次。
在场的所有人只有小王发现了这人的行动轨迹,顿感无语。
是谁说肉搏跟不上时代的?否决了他的建议,自己玩得那么嗨是吧?
小王在心里吐槽着,也没有效仿墨非的意思。
墨非敢这么玩是因为他身手确实足够灵活,小王自认比不上,认怂。
放炮仗似的枪响响了一阵,撑到最后,场面上能站起来的人居然只剩下墨非和小王了。
“这……现在怎么办?”小王也挨了几下子,袖管哒哒往下滴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