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朝歌连忙安慰:“回京派人找,听他口音,应该是大梁人,现在我们不能空手而归,否则会让朝中人借题发挥。”
“那?”陌殇好奇的问道,很想知道她的打算。
翻上马的叶朝歌,勒着缰绳:“以桃代李。”
“驾!”说完,叶朝歌便拍打着马儿的屁股。
两人离开了漠河村,顺利的翻过狐岐山,快马加鞭赶着路,天快黑的时候,便已经抵达一个稍作繁华的小镇,入住客栈。
在漠河村因为条件有限,所以开得一间房,这次叶朝歌在陌殇十分不愿意的情况下开了两间房。
坐在房间里面喝水的叶朝歌,已经下定决心回京后,找古清风好好算账!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想起敲门声。
叶朝歌不免提高警惕,微蹙起眉头:“进来!”
推门而进的是一位二十岁的店小二,长的机灵,进来的时候,还顺手关上门,这一点儿让叶朝歌对他不得不防范。
店小二将托盘的茶壶放在桌上,笑眯眯的说道:“姑娘,这是本店的玫瑰茶,您尝一尝。”
并没有点茶的叶朝歌,冷声说着:“我知道了,你出去吧。”
“让小的倒给夫人尝一尝吧。”店小二脸上依旧保持着殷勤的笑容,不等她回答,便提起水壶倒着水,随后双手端给叶朝歌,轻声说道,“夫人,请喝茶。”
敏感的叶朝歌,听他称呼变了,对他不得不留意,见他端着茶杯的手上有一张叠得极小的纸条,也不拒绝,上前接过,与此同时,纸条也毫不察觉的塞到她的手上。
叶朝歌假装喝了一口:“是壶好茶,你先出去吧。”
“那小的就先出去了。”店小二笑了笑,拿起托盘便离开了。
叶朝歌瞧他行事缜密,于是将纸条不动声色的塞进腰带里,起身将窗户关上,上了床放下窗帘,赶紧拿出纸条,打开一看。
“有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