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肉又是稀罕玩意儿,是野味,平常在家里吃不着,再加上你这个味道做的也相当不错,自然就受欢迎了。”
苏月笑眯着眼睛:“谢谢您,如果没有您的帮忙,我的狼肉不会卖的这么好。”
林路摆了摆手说:
“我不过是慧眼识珠,算是伯乐而已,但真正的功劳还是你的狼肉,这也是我等你回来的意思,不知道,你这东西还能提供多少。”
“我的意思是,我的招待所这边还很需要这种野味的,这附近的饭店并不多,所以,我们招待所里住的人,大多数都是我们自己给做饭。”“如果能提供点野味,更增加一些特色,不管是对我,还是对你都有好处。”
苏月皱了皱眉头:
“不瞒您说,林大哥,我也希望能够长期供应给您,其实供应这个倒是没有问题,我们那儿的野味挺多的。”
“可关键是,我那离您这儿太远了,加上现在天热得很。”
“就算是开车,单程也需要四个小时,路也不好走,一路上颠簸的厉害。”
“如果没有汽车,直接按照我们自己的出行方式,需要做牛车一天的时间,然后再换公交车。”
“所以,现在的天气怕是不行,不过,等天冷了之后倒是没问题。”
苏月琢磨着,实在不行她养一匹马,自己做个马车,天天往城里送。牛车的速度太慢,若是马车能快一些,应该用不了一天的时间。
也就是说,她早上把野味做好了,套上马车后奔城里,晚上天擦黑之前就能把熟食直接送到招待所来。
如果速度够快,差不多一天能打上一个来回。
就是不知道,现在的马大概多少钱一匹,她能不能买得起。
苏月正琢磨着呢,林路那边也在想着此事。
“如果天气凉爽的话,的确是可行,牛车也的确是很慢,如果换成马,可能速度要快很多,如果你能够保证野味的供应,我倒是可以帮你弄一辆马车。”
“就是不知道,你会不会驾马车。”
苏月摇了摇头。
“或者,你会踩自行车吗?”“如果踩自行车,速度也应该会比牛车快的多,你早上若是做完了,晚上天黑之前能送到这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