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哈哈,确实,苏律师也算是给这个问题打上了一个小补丁。”
直播镜头的另一边,张三整张脸都蒙了一下,不自然的笑道。
也正是因为这举动,直接就给观众们看乐了。
没办法,还得是苏律师有活整啊,给人家张三律师都给整不会了!
不过这个话题可不能一直延续下去,不然一点实事都做不了那就太扯了。
“好了好了,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吧朋友们,我的问题还没有问完呢。”
笑了一会儿,两人便制止了自己的粉丝再谈论这个话题。
要知道他们这次的目的可是普法,而且还是两人联合着一起普法,自然不太适合多讲这种话。
而粉丝们也给面子,都在期待着接下来的问题。
而张三那边也没有让人失望,顺着第一个问题说道。
“那么好,我这次在第一个性工作这里加了二个条件。”
“首先她是一名正常的女性,其次,她因为看过一些普法视频,恰好.......恰好啊,恰好知道对方所作所为并不构成强奸罪。”
“但是冥币这个事她咽不下这口气,就想着再冥币这个交易货币上做文章,比如说假币罪。”
“然而呢,这个女性或许是觉得还不够保险,于是就又加了一个罪名,诈骗罪。”
“因为她认为,李四使用假币骗去了她的身体,所以构成诈骗罪。”
“现在问题来了,在已知条件之下,这个女人所说的两种罪名是否能让她报复成功?”
“换句话说,李四的行为,构不构成假币罪或者诈骗罪?”
这个问题一出来,众多网友便展开了讨论。
因为有着上一次的经验,所以大家的想法渐渐从一边倒变成了左右下注。
【我觉得应该会构成假币罪吧,毕竟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李四也算是用冥币获取了性行为,这算不算是在扰乱坤界的市场?至于诈骗罪,我保持两罪同时拥有的观点。】
【我倒是觉得构成诈骗罪,但不算是假币罪,毕竟假币好像是需要信用体系作为支撑的,冥币算是什么信用体系?这是现实,不是地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