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厌胜之术

次日早,白邺才带着疲惫的身子回来,云缚安安排的小厮。

此刻,他的发丝已经半白了。

白邺的神经崩了一晚上,早上才重新用针灸验证过了,刺入沈雪宴手指的时候,血迹不再发黑。

去的时候,根本就来不及去分辨这沈家府邸的模样。

直接被沈淮急匆匆地带到沈雪宴的卧房。

整个房间就是一股子浓浓的药味。

乱七八糟难闻,还有腥气的血迹杂糅在一起的味道。

白邺只一眼,便瞧出这房间的污糟来,修长的手指上下一番,丢出两个铜钱来,落在地面上,久转不止。

乃是凶兆。

沈淮看着心中警铃大作:“犬子……”

“大凶,不过沈大人不用担心,今日老夫在,定不会让沈雪宴出事的。”白邺面色凝重。

他精通各类术数。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和秦阿罡是差不多的性质。

只是秦阿罡不算那么全面,而他是所有类别都有所涉及,只是现在武功尽失了。

至于白邺是怎么知道秦阿罡这个人的,还是因为云缚安。

为了套出白邺的过往,云缚安不惜暴露出和他有一些相似的秦阿罡。

白邺知道元国人才辈出,只是也没想象到竟然还有同自己一般的人。

思绪收回来,白邺下针先封住沈雪宴的心脉。

随后再把脉。

这个脉象虚浮,瞧着就是内里像是被什么东西侵蚀了一般。

沈雪宴是水木的命格,所以说这院子周围也种植了不少的树木,又费尽心思从外面引来活水,滋养这湖中的莲花。

确实是有心了,沈雪宴八字格局也算是不错。

可是这厌胜之术就是借着沈雪宴弱势的地方,来做文章。

白邺掀起这沈雪宴的裤腿,上面大大小小的黑伤,闻着腥臭,似乎还带着腐气,似乎还隔三差五还会多出一些伤口来,流出黄黄的脓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