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如风没忍住,白了她一眼:“穿鞋,去客厅喝粥。”
他说完,就先走了出去。
颜晚晚望着地上和墨如风同款棉拖,犹豫了下,还是穿上了。
她是34码的脚,穿上他45码的拖鞋,就像孩子透穿爸爸的鞋,基本是‘拖’着走出去的。
见到厨房里多了个陶锅,里面还装着滚烫的粥,颜晚晚又惊了下,“还真是你做的?”
现在的粥大多数都是电饭锅煮的,而墨如风却弄了个陶锅闷煮,难怪吃起来那么香。
墨如风见她爱吃,干脆垫了湿毛巾,将陶锅端到餐桌上,“我在外面住过一段时间,外卖吃多了,反胃,就试着自己煮饭。”
想到当年,他为了公司,不想听墨老爷子在耳边念叨,就在公司附近买了公寓,在里面住了也有两年多。
后来在墨老爷子装病的小手段下,他还是搬回了老宅,公寓则让来江城创业的朋友住着。
颜晚晚喝着粥,偷瞄了他几眼。
她做什么都算得上天赋异禀,唯独和厨房有仇。
她也曾想过在自己众多的马甲中,来一个厨神,结果第一天就炸了厨房,自此后离岛那群人,就让她彻底远离的厨房。
当然,期间也继续偷偷做过几次,卖相和味道实在差强人意,也就放弃了。
她做这些,是因为苦过,却没想到墨如风这种大少爷,还会做饭。
“味道不错的,就是淡了点。”
粥墨如风尝过,味道刚好,但颜晚晚这么说了,他抬头看着她,微微勾唇:“是吗?我试试。”
他说着,就着颜晚晚手上的勺子吃了一口,随即说道:“不淡,可能是你生病,嘴里没味道。”
他说什么,颜晚晚没听进去,瞪着手里的勺子好一会儿,刚要给他扔过去,抬头就见墨如风不知何时离开了。
她瞪着勺子,又看着陶锅里的粥,磨了下牙,继续吃。
家里就她一个人,厨具都只有一套,拿筷子喝粥?不方便。
她吃着,脸却越来越红,就像重新烧着般。
他们这样,算不算间接接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