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了,警察叔叔是不是东拼西凑绞尽脑汁才凑足这十个月的刑期?”
“为什么要判刑?奖励二十万啊!这位可是禁毒先锋!”
“赚着杀头的钱,犯着诈骗的罪!”
“......”
看到林天的“审判结果”,网友们都在评论区中各种玩梗。
最受瞩目的,就是林天这十个月的刑期。
在讨论这一刑期的同时,大家最关注的还有林天被定义成了扰乱公共治安罪。
“看吧,我就说这个人是扰乱公共治安!”
“妈呀,我还以为林某会被定义成诈骗罪呢!”
“他的每一笔转帐都在两千元以下,不构成诈骗。”
“把冰糖当冰毒卖给毒贩,最后被定了个扰乱公共治安罪,有点奇奇怪怪的!”
“哎呀无所谓啦,这就是国家在小惩大诫啦!”
“警示效果很好!”
“.......”
网上议论一片。
大部分网友对于这样既能给到林天教训,又能警戒别人的处罚结果还是比较满意的。
并没有产生很大的异议。
而网友们都在和谐讨论的时候,那些水军又出来作妖。
“才判了十个月?这有点轻了吧?”
“就是啊,这个刑期定的真是太短了!”
“为什么不能按照诈骗罪给林某定罪啊?”
“他又没有达到诈骗的定义标准,为什么要说他诈骗?”
“那是因为法律有漏洞!应该补全法律之后再按照诈骗罪给林某定罪!”
“强烈要求延长林某的刑期!给别人一个警示!”
“对于林某这样钻法律空子的人,就应该重罚!”
“......”
才判了十个月,肯定是满足不了那些水军的胃口。
在他们看来,林天只被判了十个月有期徒刑,实在是太便宜他了。
怎么着也得十年吧?
要不然,别人看着林天钻了法律的空子却只被判了十个月,肯定会学坏的。
这些言论,直接把其他的网友看的一愣一愣的。
“卧槽,为啥一定要重判林某?神经病啊!”
“之前不是有人带节奏说给林某定个扰乱公共治安、寻衅滋事罪吗?”
“之前带节奏的那帮人,跟现在说判的太轻的人是同一群人吧?”
“神经!要怎么做你们才满意?”
“有些人是真的蠢,就算现在补上了法律漏洞又能怎么样?国家不可能用新的法律定旧的罪!”
“反正我觉得这个判决结果挺好的!我很支持!”
“......”
大部分网友的心里还是跟明镜似的。
知道林天的这个处罚结果可以说是不轻不重,刚刚好。
然而,那些水军和键盘侠却是认为这样做太过于便宜林天了。
非要向上面要求加长刑期。
而正在两派人马争执的时候,又有一股力量在蠢蠢欲动。
这些人,就是那些极端分子。
一些极端分子,蠢蠢欲动的开始在各处评论区之中散播一些极端的言论。
“为什么要惩罚林某啊?这根本就是不合理的好吗?”
“林某明明没有犯法,这是妥妥的冤枉!”
“林某真冤,被上面刻意针对了吧?”
“人家卖的就是冰糖,跟瘾君子和毒贩聊天的时候也说自己在卖冰糖,结果还被定义成是扰乱公共治安,无语...”
“严重怀疑林某是得罪了上面什么人,所以人家才会这么搞他!”
“本来呢,毒品这种交易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根本就算不上犯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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