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送自己的摩托车,送自己小酒馆的干股,其实都是做给黑血帮成员看的戏码。

目的就是为了让黑血帮的人知道,跟他李原混,为他李原抛头颅洒热血,是肯定不会被亏待。

那个老B登要是真感激自己,他个畜生怎么不把原主父母的遗产还回来?

还成天想着让自己去替他看场子,砍人。

如果他真拿原主当亲外甥,他怎么可能在这种兵败如山倒的时候催促自己去替他当打手?

这和让自己跳火坑有什么差别?

纯不拿自己当人了属于是。

夏穆竹那边不太行,剩下的就只有清墨了。

一想起这个家伙,林余觉得头都大了一圈。

她倒是不缺钱。

随便一辆跑车卸下两车轱辘都够唐沁沁的手术费了。

甚至还能有不少的富裕!

可如果自己答应她的话...

...

想到这儿,林余有些不甘。

要是自己答应了她,那自己谈一段从一而终的伟大恋爱的理想不就破灭了吗?

说好听点,自己这种行为属于舍己为人,为了唐沁沁,甘愿放弃自己的理想,去做那种不太好的事情。

说难听点。

自己不就成一个出来卖的鸭子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