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皓哥说他像曾经的自己。
“哪点像?”他楞楞地问,“你也像我一样穷过,还是你也经历过亲人生病,自己却束手无策?”
崔明皓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静静地看着他,最后笑笑。
“你比我好。”
“什么?”
“至少因为你的努力,你的亲人有活下来的机会。”
……
送走贵客,阿皓独自一人坐在v7包厢里,喝完了酒杯里的红酒。
他慢慢地掏出钱夹,对着阿婆的照片看了半晌,伸手从夹缝里抽出另一张照片。
原来在阿婆的照片下面还藏着另一张照片,照片上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男孩十一二岁的样子,女孩只有七|八岁。
不难看出,男孩就是崔明皓本人。
而女孩的五官和他有几分相像,笑起来时都一模一样的没心没肺,眼睛弯成了月牙,唇边也有浅浅的梨涡。
不同的是,阿皓只有一颗梨涡,在左侧,而女孩两侧都有。
她被阿皓揽在怀里,笑得天真烂漫,一口不太整齐的牙齿大大咧咧暴露在空气里。
照片已经保存多年,纸张都泛黄了,边缘却一点折痕卷曲都没有,显然为人珍视,被保护得很好。
阿皓定定地看着小姑娘的面庞,轻轻地,轻轻地伸手摸了摸她的眼睛,动作小心翼翼,仿佛怕太用力会碰碎了照片。
“阿月。”他低声叫了一句。
又过了片刻,嘴唇蠕动,第二声“阿月”已近无声,徒留下气音。
后来他小心翼翼放好照片,让它重回钱夹下方,鬼使神差拿起手机,点开了那个叫moon的人。
点击头像进去。
她设置了朋友圈仅一个月可见。
一个月里她只发了三条动态,第一条是一直空空如也的酒瓶子,黑桃a。
第二条是新开的服装店,她穿着素色的裙子坐在大门口的台阶上,微微笑着望向屏幕,身后所有的漂亮衣服都黯然失色。
第三条……
阿皓微微一怔,看见最新的一条动态,发表时间就在两小时前。
她发了两张图,一张是滚滚红汤里的大把串串,一张是雪地上的两串脚印。
配文:讨债很开心=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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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在服装店里与阿皓见面算起,宣月与他的第二次见面是在酒吧里。
对,她又应邀上门“讨债”了。
这次的讨债内容是路易十三。
但在阿皓真的转身给她拎了瓶价值三万的酒来后,宣月连连摇头,“给一个不爱喝酒的人喝这个,完全是暴殄天物。”
“你不是来讨债的么?”
“讨债只是幌子。”
阿皓挑眉,似笑非笑,“所以真实目的其实是来见我?”
“……多大脸。”宣月理直气壮说,“真实目的是来玩《一千零一夜》,你上次还欠我一个问题没回答,你忘了吗?”
他记得。
那个问题是,为什么走上这条路。
阿皓想了想,说:“一来就挑个这么严肃的话题,这会儿气氛还没到呢,我讲不出口怎么办?”
“你要什么气氛?”
“喝杯酒,跳个舞,气氛就差不多到位了。”
这人一看就是个浪荡子,常年混迹酒吧,漫不经心便能说出讨女孩子开心的话。
宣月翻了个白眼,“这话你对多少女孩子说过?”
阿皓一本正经掰着指头数给她听:“让我算算啊,一二三四五六七……”
宣月喂了一声,推他一下,他就笑出了那只浅浅的小梨涡,说:“记不清了。”
“…走了!”
宣月佯装生气转身欲走,被人一拉拉住手腕。
阿皓说:“记不清是因为有些话说了很多遍,没有一次是真心的,所以说过就忘了。”
宣月抽回手,回过头来望着他。
他没有说下去,却用眼神告诉她,这次是真心。
这一夜,阿皓亲自调酒给她喝,一杯古古怪怪的粉红色鸡尾酒。
宣月问:“你还会调酒?”
“在这待久了,已经十项全能了。”
“除了调酒,还有哪九项?”
“贝斯,吉他,键盘,架子鼓,都会一点。”阿皓的目光在酒吧扫荡一圈,“保镖的活儿也不是不能干,还有泊车,算账,清洁工也算上。”
“加起来也才八项,还差一项。”
“三|陪算吗?”
“……“
“陪你喝酒,聊天,跳舞,你看如何?”
宣月一本正经想了想,说:“我看怎么都是我比较吃亏。明明是我陪你喝酒聊天加跳舞。”
阿皓笑了。
宣月:“我有个更好的办法帮你营造讲故事的氛围。”
“什么办法?”
“你上台唱个歌。”
“歌就不唱了,我五音不全,跑调不算什么,把客人都吓跑就不划算了。”
“那贝斯、吉他、键盘什么的呢?”
阿皓挑眉问:“那我上台表演,你干什么?”
“等你表演完,我陪你跳支舞?”
男人满意地笑了,大大方方跳上台,跟乐队说了几句话,赶走鼓手,自己坐下来。
他似乎很喜欢beyond,依然是一首粤语老歌,名叫《逝去日子》。
熟客们认得他,吹着口哨起哄,气氛在一瞬间抵达高|潮。
阿皓坐在光影里,手持鼓槌肆意敲打着,随着鼓点晃动。
他的头发蓬松凌乱,随着身体的晃动在半空划出漂亮的弧线,耳边从未摘下的三颗钻石耳钉更加耀目。
十个美梦哪里去追踪
温馨的爱哪日会落空
面对抉择背向了初衷
不经不觉世故已学懂
逝去日子经过多少
……
后来宣月与他跳了支舞。
她清楚地明白自己在做什么,说是要营造阿皓讲故事的氛围,其实是在营造谈恋爱的氛围。
说来可笑,当了这么些年的美人,她从未试图依靠美貌获得什么。
她一直笃信因为好色而产生的吸引力只是短暂的,荷尔蒙会让人人都骚动,但那不足以构成爱。
而今是她第一次蓄意靠近一个人,引诱一个人,欺骗一个人。
舞池里暧昧丛生,他们靠得极近。
宣月轻声问:“所以逝去的日子里,你是怎么走上这条路的?”
阿皓含笑俯身,在她发烫的耳边说:“我爱上过一个人。”
“……”
这真是一个俗气的开场白。
宣月揣测:“你爱上的人,该不会是混|社|会的吧?”
然后一带一,就跟传|销|组|织似的,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阿皓低声笑起来,说:“你这想象力也太贫瘠了。”
“那你继续说。”
“姑娘太好了,好到跟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是光明磊落,死了也会被上帝点名亲自请上天堂的那一种。而我是死了下地狱,撒旦也不想要,说要考虑考虑的那一种。”
“……你信基督教?”宣月皱了皱眉。
“嘶--”阿皓吸了口气,“你到底会不会抓重点?”
“那你信教吗?”
“你见过哪个信教的天天混迹酒吧,卖酒喝酒?”
“也是。”宣月心满意足,“然后呢?”
“然后?既然当不了和她一样的好人,那就干脆当个坏人。反正我再怎么努力也追不上她,那就选条截然相反的路,让她不得不注意到我。毕竟我在她不擅长的领域做出了一番业绩,就算姑娘看不上我,也总会忘不了我,你说是吧?”
宣月:“……”
这他妈都是些什么歪理邪说?
宣月甩开他的手,离开舞池,“我觉得你在忽悠我。”
身后传来阿皓再难克制的大笑声。
他说抱歉,忍不住想逗你。
喝过酒,跳过舞,他们又一次踏上归家的路。阿皓像个绅士,永远会在深夜送姑娘回家。
他在途中重新回答了这个问题,为什么会走上这条路。
“因为绝望。人在绝望时看见唯一一条路,就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头也不回踏上去,后来是好是坏,都只能继续走下去。”
“没有回头的余地?”
“没有回头的余地。”
“其实有时候我们是有得选的,只看自己愿不愿意。”
“你不是我,你不明白。”阿皓笑笑,“况且别的路我也不会走,这条似乎走得还不算太差劲,那就走下去吧。”
“……”
“想说什么?”
“想问你,这条路的具体定义是什么。”宣月停在居民区外,路灯把他们的影子拖得很长。
“你不会想知道的。”
“我想。”